8.1.7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的配合比设计要点

8.1.7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的配合比设计要点

8.1.7.1 设计要求

根据《道路工程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应用技术规程》(DGT J08-2245—2017),水稳炉渣混合料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满足的要求如表8-5所示。

表8-5 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强度代表值要求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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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 炉渣集料的筛选

影响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性能的主要因素有水泥剂量、混合料合成级配、养生龄期等。而影响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性能的主要因素还包括炉渣集料粒径、掺量、熟化程度等。

1)炉渣集料粒径

炉渣集料的粒径涉及其中组成物质的比例,在大粒径炉渣集料中,含有较高的陶瓷、玻璃等易碎、活性较低的物质,对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强度不利。因此,建议在水泥稳定炉渣碎石混合料的组成中不使用粒径>9.5 mm的炉渣集料。

2)炉渣集料掺量

炉渣集料的掺量应根据炉渣集料特性和工程结构的强度要求,综合炉渣集料对混合料强度、抗裂、抗冻和抗冲刷性能的影响与道路交通等级和经济性确定。虽然可以采用较高的水泥剂量来补偿炉渣集料替代天然集料所带来的强度下降,但还需要考虑水稳炉渣混合料的生产成本、干缩特性等因素。

3)炉渣集料熟化程度

炉渣集料熟化程度对水稳炉渣混合料性能的影响不尽相同。如,炉渣集料的熟化时间越长,对炉渣混合料的抗压强度、干缩特性、浸出特性等越有利,但会降低炉渣混合料的劈裂强度。综合考虑,水稳炉渣混合料使用的炉渣集料,熟化时间至少应在30 d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