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病因的正确认识与描述
临床上,由不同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肝炎等肝脏疾病是出现黄疸和鼓胀的主要原因,中医学虽然未能直观了解和认识肝炎病毒的实质,但其有关温热病和传染病的理论与实践却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许多论述和记载可与现代医学互为印证,为我们进行肝病中医病因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两千多年前,《内经》中就对某些传染病的病因及发病规律有明确的认识和阐述,“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形象地描述了传染病的发病特点。明清温热病学的兴起,更使传染病的病因学、发病学、防治学达到了新的高度。吴又可创“杂气”致病学说,他在《温疫论》一书中设专篇论及“杂气”是“乃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瘟疫等传染性疾病正是由这种“杂气”所引起的。他阐明“杂气”作为一种特殊的传染性致病因子具备以下特征。
1.物质性
吴又可认为“杂气”作为致病因子首先是物质性的,可采用药物制服。《温疫论》中写道“杂气……无象可见,况无声无臭,何能得睹得闻”,但它确实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他肯定地指出:“夫物者气之化也,气者物之变也,气即是物,物即是气……夫物之可以制气者药物也。”
2.致病性
《温疫论》说“至于一切杂症,无因而生者,并皆杂气所成”,并指出“杂气”致病“不可以年岁四时为拘……或发于城市,或发于村落”,充分提示“杂气”的致病性与致病的广泛性。
3.传染性
吴又可明确指出:“其年疫气盛行,所患者重,最能传染,即童辈皆知其为疫。至于微疫似觉有无,盖毒气所钟有轻重也。”这里所言“疫气”与“毒气”在概念与实质上均属“杂气”范畴。
4.致病的特异性
“杂气”致病的特异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的“杂气”可以导致不同物种的疾病,人类疫病和动物瘟疫不同,如《温疫论》所说:“人病而禽兽不病,究其所伤不同,因其气各异也,知其气各异,故谓之‘杂’气。”二是杂气侵入人体后对某脏腑经络有特殊的亲嗜性与选择性,吴又可指出:“盖当其时,适有某气专入某脏腑经络,专发为某病,故众人之病相同,非关脏腑经络或为之征也。”
5.潜伏性
吴又可明确指出:“瘟疫之邪,伏于膜原,如鸟栖巢,如兽藏穴,营卫所不关,药石所不及。至其发也,邪毒渐张,内侵于腑,外淫于经,营卫受伤,诸证渐显,然后可得而治之。方其浸淫之际,邪毒尚在膜原……或出表,或入里,然后可导邪而去,邪尽方愈。”这段论述明确提出传染性之瘟疫邪毒侵入人体后,可在某一部位潜伏,这一阶段往往无证可辨,无药可投,及之发病之后,诸证渐显,才能因势利导,祛邪务尽。这一过程与乙肝病毒侵入人体后的发展规律亦颇相近。
总之,“杂气”学说有关传染性疾病的理论具有很高的科学性,从这些理论中获得的启示使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杂气”作为一种传染性致病因子虽然并非等同于肝炎病毒,但其发病与肝炎病毒之感染人体确有颇多吻合之处。肝炎病毒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杂气”而有选择地为害人类及灵长类动物,感染人体后专入肝脏,或使人体处于病毒携带状态,或造成发病而表现为黄疸,甚至发展为鼓胀。
具体到对黄疸的病因而言,古人已认识到疫毒、杂气等传染性致病因子是黄疸的主要原因,《沈氏尊生书》亦说:“有天行疫疠以致黄者,俗谓之瘟,杀人最多,且蔓延亦烈。”说明了疫毒引致黄疸不但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且变化迅速,病多危重,这与现代医学重症肝炎所出现的黄疸是十分吻合的。古人还认识到过度饮酒也是引起黄疸的主要原因,《金匮要略》对黄疸分类专设酒疸一项,《诸病源候论》说:“凡诸病疸者……皆由饮食过度、醉酒劳伤,脏腑不和……发为黄疸。”临床所见,酒精性肝损伤所致之黄疸确为十分常见。
鼓胀的病因虽多,但纵酒无节、虫毒、黄疸、积聚失治则是引发该病的主要原因。《景岳全书》说:“少年纵酒无节,多成水鼓。”《诸病源候论》说:“此由水毒气结聚于内,令腹渐大,动摇有声……如似肿状,名水蛊也。”《说文解字》:“蛊,腹中虫也,从虫从皿。”说明古人已经认识到水肿多虫为患。《医门法律》:“凡有癥瘕、积块、痞块,即是胀病之根,腹大如箕,腹大如瓮,是名单腹胀。”这些关于病因的阐述是非常真实而科学的。临床所见,肝硬化腹水的主要发病原因确为酒精、血吸虫及以脾肿大为主要表现的特发性门脉高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