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成药临床应用的混乱现状和问题,需从多方面同时展开,如职能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成药研制的监管力度,特别是解决好各病种之间中成药研制品种数量的不均衡现象,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证中成药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学术团体应根据某种疾病的临床需要和中成药品种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中成药应用指南,对临床医生正确应用中成药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中医临床教科书应适当列入对某一病、某一证、某一环节公认安全有效的某些中成药,并将其视为与中药复方辨证同等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