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践的理性
梁漱溟的“理性”,就他个人而言,与其说是一个哲学概念,倒不如说是他行为生活的准则,是“对”。其实,就他以理性来概括范围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之时,也仍然是作为实践的基本原则与目标而存在于中国文化之中的。因此,理性在梁漱溟看来,只是个实践的问题,做的问题。它不是抽象的哲学范畴。
基于此,梁漱溟认为,中国人从来疏于以理智知识的方式把握认识对象。他们不像西方人那样去将对象打碎,分得很细很细地去研究、考察,从而发展出科学。中国人只按自己心中的理性行事。因而,他们只在生活中去实践他们所看到的理。然而,对于这一思想,梁漱溟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梁漱溟还没找到“理性”,与“理性”对应的是“直觉”。在那里,梁漱溟认为,中国人不像西方人那样,遇事就采取理智打量计较的态度,而是凭“直觉”随感而应,浑沦地、整体地去把握对象。比如,在本体论上,西方人凭着理智计较的态度,要去追寻最后的不动的东西,结果产生出静的本体论。中国人凭“直觉”生活,他们不走极端,不追寻静的本体,而是遇事采取不认定的态度,结果以动的眼光来看待世界。其所谓不认定、不走极端、动的观点,实际上就是一种调和的、中庸的态度。就一定意义上说,对本体的不认定就不会产生西方式的本体论,本体不是一个认识的问题;不走极端即不偏执。这些思想中已经包含有“理性”的萌芽。到30年代以后,“理性”概念提出,梁漱溟就提出了儒家的理性精神就是实践精神的思想。
在梁漱溟看来,理性并不是个理论问题,而是个实践的问题。
他说:中国人“从来重视人生实践”[22],“儒家盖认为人生的意义价值,在不断自觉地实践他所看到的理。”[23]这样一来,儒家教人就是让其按他认为的“对”去生活。然而,既然“对”、“理性”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规定,那么,人们“实践他们看到的理”其实也就是实践他之所以为人,成就他自己的意思。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尼采、海德格尔的所谓人是自己未完成的作品,在一定意义上也就与梁漱溟有了“视界溶合”。不过,梁漱溟的理想人格虽于生命哲学有所接受,但其基本上仍然是儒家道德人格。因此,梁漱溟的实践自己之为人,其主要思想内容是“做好人”、“道德的人”、“圣人”。
基于此,梁漱溟将儒家学问称为“自己学”。在梁漱溟看来,孔子的学问就是“为己之学”、“做人”之学。“做人”就在于人一方面了解他自己,另一方面自己对自己有办法。所谓了解他自己,就是对当下他“应该”做的事情有自觉与体认;所谓“自己对自己有办法,亦就是自己不跟自己打架,自己不跟自己闹别扭”,即“从心所欲不逾矩”。显而易见,这是道德人格的追求。梁漱溟对人的精神的理解受柏格森整体思想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理智、知识、才能对于人的完善、全面发展有重要作用,在教育思想中亦强调知识、才能的培养。但是,从总的倾向上说,“理性为体、理智为用”的思想仍然渗透在他的理想人格之中。所以,梁漱溟实践中成就的人,仍是“圣人”。1934年,在《乡村建设》上梁漱溟发表了《孔子学说之重光》一文,谈到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二者的关系说明了这个问题。
他说:“一切学问都包含两面:一面是对其研究对象的了解,一面是对其研究对象的有办法;而办法则从了解来。办法是偏乎应用一面,了解是纯粹研究的工夫。如果对于人类心理有认识有办法,那一定是从深彻的了解个人自己起;了解自己与对自己有办法,是丝毫离不开的。如对自己没办法即不能对自己有了解,对自己无了解亦不会对自己有办法。反之,有一点了解即有一点办法,有一点办法亦有一点了解。愈了解自己便愈对自己有办法,愈对自己有办法愈了解自己;所以办法与了解是一回事的两面,即了解即办法,完全离不开。”[24]
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一体不二。知行合一。它要求人们念念不离当下,无所求取,唯义所在。这样来成就自己,自然是道德人格的完善了。(https://www.daowen.com)
梁漱溟认为,儒家学说的宗旨就在教人信赖自己的理性,并将理性作为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来担当。有如陆象山“宇宙内事,即己分内事”的使命承担。他说:“中国古人之有见于理性也,以为‘是天之所予我者’,人生之意义价值在焉。”[25]于此,在中国,“临危毋苟免”的精神、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都是生命的光彩。
自然,梁漱溟所谓成就自己的“自己”并不是某一个人的躯体,而是自己的道德生命。“一个人的生命,不自一个人而止,是有伦理关系”。[26]因此,人成就他自己就是成就他的伦理关系。他的生命并不是脱离开其伦理关系而孤零零存在的一个人。他说:“凡痛痒亲切处,就是自己,何必区区数尺之躯。”[27]人的自我成就就是道德生命的完成,人的类生命的完成。
简言之,梁漱溟所谓实践理性的思想即“做人”的思想,是符合并发挥了儒家道德哲学的基本精神的。他所强调的“做人”,就是从身的束缚中不断超越,最后进展到自由,即“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这种理想人格的实现是一个实践过程,而不是个理论论证的问题。同时,应该强调的是,梁漱溟理想的人格与现代西方哲学人本主义的个性的丰富、完善,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有根本差别的。如果说前者要成就的是道德生命,也可称为类生命的话,那么,后者成就的主要是个体生命,是个性的丰富与完善。这也是当代新儒家作为“全球保守主义”思潮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所带有的共同色彩。
然而,联系起梁漱溟关于“理性是体,理智是用”,中国文化早熟,理性早启的思想,特别是他认为理性必定是实践的这一思想,我们不难看出,梁漱溟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但他的思想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这一思想:理性必须要求实践,中国文化是理性至上主义,所以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是要落实在实践上的;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要求道德实践,所以中国发展不出科学。在梁漱溟,似乎这是不言而喻的。理智产生科学,因为理智从静观的态度、分析解剖的方法去对待对象,它将对象分解为碎片来认识,这是为理性实践所根本办不到的。在理性实践中,人们不可能采取理智的态度,这是由理性的实践体证方式以及理性所处理的伦理关系所决定的。从理性实践的角度看,无论就其对象、手段、方法等等方面,还是就其最后达成的目的方面看,都直接与科学无涉。因此,按照梁漱溟的推论,似乎就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是理性主义,理性要求人必须去实践自己之为人,而不是以理智去对待外部世界,所以,理性的实践要求抑制了科学的发展。
总起来看,尽管梁漱溟认为理性主义抑制了科学的发展,但是,理性是超理智的,不是反理智的,这就为今日中国发展科学提供了逻辑可能性。而且,梁漱溟还认为,中国虽然超乎文化发展的正常秩序,理性早启,但要中国放弃理性主义,重蹈西方文化经历的老路,那却是不应该的,那是历史的倒退,不符合今日世界文化发展的潮流。因此,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保持传统理性主义基本精神不变的情况下,去发展西方式的科学与民主。至于理性与理智的关系,就是体用关系。这样一来,梁漱溟作为现代新儒家逻辑发展中的起点,实际上已经昭示出未来新儒家发展的大致轨向,保持传统的基本精神(理性、良知、仁)主体地位不变的条件下,去发展科学与民主,其思想归趣诚然就是牟宗三先生的“良知自我坎陷”说的一种雏形。只不过,在梁漱溟那里,这一思想还没有表现得那么明确。当然,科学、民主与良知、理性的层面不同,不可等量齐观。
梁漱溟的理性为体、理智为用,中国文化是理性至上主义的思想,与其文化哲学中三方文化关系的最后排定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