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的生活
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以及20年代初于北京、山西的几次关于“合理的生活”问题的演讲中,梁漱溟凭着对泰州自然主义的体认和柏格森生命哲学强调本能冲动的一定程度的赞同,提出了合理的人生态度就是孔家的态度的思想,从而确立了儒家的人生哲学。
梁漱溟对孔家生活“合理性”的认识自然得自他早年生活的实践体验。他将自己思想的几次转变归结为对人生“意欲”的满足方式的先后转变。在《人心与人生》中,梁漱溟说:“第一期功利思想以为明于利害即明于是非,那就是肯定欲望而要人生顺着欲望走。第二期出世思想则是根本否定人生而要人消除欲望,达于无欲之境。……在人生态度上虽然前后大相反,却同样从欲望来理解人类生命,不过前者以欲望为正当,后者以欲望为迷妄耳。”[5]至于儒家,它既不像西洋功利主义那样放纵欲望,亦不像佛家那样贬低欲望为迷妄,而是于二者间走“调和、持中”的路。这样,梁漱溟对儒家人生哲学的把握就有了正反两个参照系。梁漱溟曾经还将墨家作为中国功利主义的代表,并对墨、佛及儒三家对人生各层面问题的解决作了评论。他认为,墨家做事“只从意识计算眼前利害得失出发”,而在如何培养人的性情方面没有认识。佛家虽深入到人类生命解脱问题的最深处。但对于目前面临的社会现实问题则于事无补。只有儒家既不忽视人们现实生活问题,又于人的性情有深切体认,照顾到生命的深处。正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
从这种体认出发,梁漱溟自然而然地得出孔家生活是“住世的最圆满的生活”、“合理的生活”的结论。这个“最圆满的生活”说到底就是道德的生活、平实的生活、不计较的生活,遇事就在那个境地上去求其满足的生活,一句话,就是直觉的生活。
这种生活是纯粹精神上、情志上的,它与外在的物质生活、环境条件等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梁漱溟将这种“有得于内、无待乎外”的精神满足或快乐称为“自得”。在《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这篇文章中,梁漱溟说:“中国的人生无他,只是自得——从自己努力上自得——而已;……此‘自得’二字可以上贯周孔精神,而下逮数千年中国社会无知无识匹夫匹妇之态度……”[6]又说,周公“给人以整个的人生,他使你无所得而畅快,不是使你有所得而满足;他使你忘物忘我忘一切,不使你分别物我而逐求”。[7]这种“自得”来自以周围环境为美、为好的态度,自然和乐、融洽的态度。凭这样一种态度生活就一定是自然条达、活泼流畅的。这种人生态度的获得,并不一定在向外求多少知识,关键在使人的情志方面好。他说:“生机活泼调畅毫无所为的生活,是自然的愉快的,这别人称为道德的或是善的,我称为合理的”,重在培养人的愉快的心情。[8]
显然,梁漱溟所说的生活之美之好,是凭着直觉的方式去把握生活而得来的“意味精神”、“趋向”。这种“意味精神”或“趋向”与人把握对象的方式有直接关系,相对于对象本身而言,它们都不过是“妄添”上去的东西。这样,生活之美好与否,完满与否,不在对象世界,而在主观态度与精神上。所以,梁漱溟把中国人把握对象的方式与西方的科学对照起来称为艺术,与西方的理智对照起来称为直觉。人只要凭借直觉生活,随感而应,就是“自得”,就是“圆满”。
这种生活的态度与原则体现在具体的人生境遇上就是凭主观的直觉喜好生活,而不是凭外在的东西来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将凭主观直觉安排的生活叫“一般的生活”,而以外在的事物来安排的生活叫“特殊的生活”。力劝人们要做“合理的”、“一般的生活”,而不要去做那种特殊的生活。凡是要做“英雄伟人”的生活,“求仙求道”的生活,乃至要做“圣人”的生活,都是“特殊的生活”。“一般的生活”不是旁的,就是“人的圆满”。1922年,梁漱溟在山西第一师范学校所作的以“合理的人生生活”为题的讲演中说:“凡是想做特殊生活的,根本都是一个浅。他太重视大人物,很为大人物所引诱。不但这个,无论什么财货,圣贤,仙,佛,功业,学问,只要看上一样东西,便都是一个浅。……凡是人类都应是一般的,我们只应求一个‘人的圆满’,同时也希望人人都得一个‘人的圆满’。如果圣人的意义是超加于常人的,那圣人也就是不必要的。我们心目中的圣人,只是一个‘人的圆满’。”[9]这个所谓的“一个人的圆满”就是指每个人就在他现在的人生境遇里去求他自己的幸福。每个人都应当就自己的聪明才力找个相当的地方去活动,喜欢那一种科学就弄那种科学,喜欢那一种艺术就弄那种艺术,喜欢那一种事业就去从事那种事业。总之,找个地方把自家的力气用在里头让他发挥尽致,便是人生的圆满。这样,人生就有了价值,就有了乐趣。
从这种完全凭主观直觉出发的人生哲学立场,梁漱溟对20年代社会流行的腐败贪婪之风进行了猛烈的鞭挞,指出如果这腐败贪婪之风背后的人生态度若不来个彻底的改变,那么,中国民族的前途就没有希望。
梁漱溟还特别指出,像今日所谓“新青年”一派的人生观,如陈独秀的《人生真义》、李大钊的《今》、胡适的《不朽》都不能令他满意。陈独秀说:“执行意志、满足欲望(自食色以至道德的名誉),是个人生存的根本理由;个人生存的时候当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并且留在社会上让后来的个人也能享受、递相授受以至无穷。”这些话虽不能与社会上的贪婪之风同日而语,但那要向外求取的人生态度实在说明它们是同一个路子。李大钊、胡适也概莫能外。他们只为兼重“个人”与“社会”,“负责”和“享福”,才把面临的危险有所减缓。但不论话说得多么好,如胡适说小我对以前的大我负责,对以后未来的大我负责;李大钊说不当厌“今”,不当乐“今”,应当利用“今”,都不能让人转变人生态度,免于流入贪婪。针对“新青年”派的人生观,梁漱溟指出:“人生没有什么意义可指,如其寻问,就是在人生生活上而有其意义;人生没有什么价值可评,如其寻问,那么不论何人当下都已圆足无缺无欠(不待什么事业、功德、学问、名誉,或什么好的成就,而后才有价值)。人生没有什么责任可负,如其寻问,那么只有当下自己所责之于自己的。”[10]可见,梁漱溟所说的“合理的生活”乃是对外无所求取的内在精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