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市场[35]
(一)水市场的定义及分类
水市场,又称为水权交易市场,是为了实现水权平等交易,并利用价格机制来实现水权流转的交易方式。从理论上讲,水市场可以建立在各个水权交易层次上,如用户之间的私人水权交易、水资源开发社团之间的集体水权交易,以及政府或国家之间的公共水权交易。但事实上,越是高层次的水权交易,由于涉及更多的社会、政治因素,其执行起来越困难。因此,目前比较活跃的主要是由用户之间、用户和社团之间进行水权转让而形成的水市场机制。
从水市场的交易形式来看,水市场包括地下水市场、地表水市场、水拍卖和水银行。地下水市场和地表水市场分别以地下水和地表水作为交换商品。水拍卖是指没有配置的或新的水权通过市场拍卖的形式进行分配,用户通过拍卖竞价而获取水权。水银行是一种通过水资源交易中介的有效调控,将多余的水资源存储起来,在需要的时候再提取出来使用,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市场形式。水资源由于流动性强、水文时空变化明显,因此在供给和需求之间常常存在较大的差距,使用“一对一”式的现货交易形式成本很高,通过建立水银行可大幅降低交易成本。目前,在西方国家的水市场实践中,水银行是一种常用的水市场形式。如1991—199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遭遇大旱,出现了严重的水资源紧缺,当地政府建立了水银行,作为唯一的买主收购用户节约的水量,用以调节水资源的供求平衡。
(二)水权、水价和水市场之间的关系
在水权初始分配完成以后,则出现了水权交易问题,而进行水权交易必须建立水市场。水市场是运用经济杠杆来调节水的供需关系,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有效手段。通过水市场来进行水权交易,可使买方和卖方分别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源和财富,减少水资源浪费,促进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此外,水资源是一种自然资源,它要进入市场进行交换,必须具备能反映其自身价值的贸易价格,水价则是水权交易的桥梁和纽带,它赋予水资源一定的价格并通过水市场来实现交易。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水权、水价和水市场使水权交易具备了商品市场的一般经济特征,但是由于水资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这又使水权交易不同于商品市场中的商品等价交换。水权的界定、水价的制定、水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都要依靠政府的宏观指导,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和法制保护,因此,水权交易又不具备完整意义上的商品交易属性特征。
从水权、水价和水市场三者的关系看,水权是水权制度建立的基础,是深化水价改革、完善水市场的必要前提,因此,要建立和发展水市场,首先要明晰水权,明确规定水权是可以交易和转让的,而且是有偿的。“有偿水权的提出是建立水市场的理论基础”,而建立完善的水市场则是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水价是水权转让的有效形式,是水市场发挥作用的杠杆和手段,水价的调整对于水权交易和水市场的日益完善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