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典型试点水资源税改革的示范效应

三、河北省典型试点水资源税改革的示范效应

(一)元氏县率先实现水资源税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1]

2016年7月1日实施水资源税改革以来,元氏县紧紧抓住部门协作、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等关键环节,重点推进水资源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水资源税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

1.高位推进试点工作

元氏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试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试点改革中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事宜;制定了《元氏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范水量核定、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等工作,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齐抓共管;县财政、水利、税务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召开10余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县水利局和税务局联合开展纳税人取用水信息移交核查,实施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并处罚非法取用水行为。全县共移交非农取用水户82户,关停自备井56眼,补办取水许可证27套,累计征收水资源税447万元。

2.大力实施远程监控

元氏县投入财政资金100余万元,实施了元氏县水资源远程实时监控项目,根据国家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有关技术要求,通过新建和整合原有在线计量监控设施,实现了取用水实时监控与数据传输。在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二期上线运行前,元氏县委托技术支撑单位,按照二期建设方案的技术路线开发了临时管理平台,通过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和短信催缴等功能,实现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水量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税务部门征税信息共享和税款催收的有机统一,保证了管理平台与监测点的水量监控和实时数据传输。

3.签订水量核定协议书

为避免水量核定中可能出现的程序不清、责任不明以及推诿、扯皮等问题,元氏县水利局、税务局联合与纳税人逐一签订了《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协议书》,约定水量核定的程序、时限和三方责任,确立了在线监控数据在核定水量中的有效地位。2017年元氏县82家非农水资源税纳税人全部与水利、税务部门签订了水量核定协议书,为水资源税及时、准确征收提供了坚实基础。

4.网上办理业务流程

元氏县在具体税改工作中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县水利局通过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接收本县所有监测点实时传输数据,经核定后,将批准的水量核定书发送给县税务局和纳税人;县税务局接收批准的水量核定书后,系统自动给纳税人发送催报催缴短信;纳税人系统接收县水利局批准的水量核定书,确认无误后向县税务局申报纳税;每月15日县税务局将纳税申报信息导入水资源税管理系统中,水利、地税、纳税人实现了水资源税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以及涉税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承德围场”模式成功落地[2]

2017年河北省水利厅把承德围场县作为非农在线计量监控项目建设的典型试点,将“方案主导、统一标准、精准实施、规范管理”的计量监控建设思路融入到围场县的2017年度项目建设中,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全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趟出了一条路子,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

1.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在承德市水利局的具体指导下,围场县水利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在线计量监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强力推动项目建设实施。县水利局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增配多名专职人员,足额保障水资源管理各方面的经费。县水利、财政、税务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围场县2017年95处在线计量监控点任务已建设完成,监控点数据全部实现稳定上传,在线监控水量占比由原来的4%提高至80%以上。

2.严格实施方案编制

为确保2017年度在线计量监控项目建设科学、规范,围场县委托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一点一案”要求,对每个计量点逐点进行现场勘查,准确掌握安装环境、水管管径、出水能力计量现状、监测设备保护等要素,提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通过细化典型设计、设备选型和精准概算等措施,让实施方案成为非农在线计量监控项目建设的“说明书”,真正实现项目建设“可操作、可落地”。

3.创新运行维护机制

围场县水利局和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取用水在线计量监控建设和水资源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对具备在线计量监控条件的取用水户,县水利局、税务局联合与纳税人逐一签订了《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协议书》,约定水量核定的程序、时限和三方责任,确立了在线监控数据在核定水量中的有效地位;对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数据失准的按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同时两家单位在县电视台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布了对破坏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偷盗水资源和偷漏水资源税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有效解决了水资源监控计量设施运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