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经验介绍

二、主要经验介绍

(一)顶层设计是改革成功的前提[2]

只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胸怀全局,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厘清目标、路径和方法,才能把蓝图谋好、工作谋实。改革之初,要将顶层制度安排、总体方案设计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对改革进行深入细致的统筹规划,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搭建政策体系,细分推进步骤,明确关键抓手,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

图7.2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概括图

自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河北省各级领导十分负责,高度重视,亲自研究谋划、部署各项工作。《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发布后,河北省水利、财政、税务等部门积极协作,按照清费立税、合理负担的原则,研究论证改革方案,制定规范公平、调控合理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河北省人民政府随即出台了《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指导意见》从水资源税试点的改革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对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进行了细化,立足于建立政策框架体系,从准备、征管、信息、宣传、报告等方面,明确重点任务。《办法》对水资源税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负结构、税收优惠、税收管理、超计划管理、税收分享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为保证试点顺利启动和实施,充分考虑各方因素,河北省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例如,为做好源头管控、核准税源,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关于规范取水许可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意见》《河北省工业生活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河北省农业用水限额及水量核定工作办法(试行)》等;为规范征收管理,防范应急风险,制定出台《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水资源税征管应急预案》等;为建立征管信息传递共享机制,防止税款流失,制定出台《河北省水资源税征管信息共享利用规程》等。河北省形成了以“1+15”政策体系和56个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水资源税政策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面征收水资源税打下坚实基础。

在省级领导制定的政策制度的指引下,河北省各市县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也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承德市制定了《承德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保定市制定了《保定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元氏县制定了《元氏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围场县印发了《自治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顶层设计,可以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细化的工作方案使各项规定具有更好的可操作性。

(二)创优环境是改革成功的基础

水资源税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重新调整,关系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能否凝聚社会共识、赢得公众支持,直接影响改革是否能顺利推进。改革中,坚持把广泛宣传引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贯穿始终,各级水利、财政、税务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活动,强化舆论引导,深化改革共识,争取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了社会各界支持节水、参与节水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改革推进创优了环境,破解了阻力。

为了加强舆论导向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河北省出台《河北省水资源税试点改革政策宣传报道方案》,对实施水资源税试点改革的重要意义、合理性和必然性以及改革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实际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坚持传统与现代媒体的有机结合,《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等省直主要新闻媒体也在重要版面和重点新闻节目中,通过消息、图表、动画等多种形式对改革的政策、措施等进行了多方面深入解读。保定市在《保定日报》开设专版,依托税务网站、税企QQ群、微信公众平台、办税大厅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发布水资源税税收政策、申报流程,在征收大厅设置水资源税纳税咨询专岗,开展政策解读,拓展宣传深度和广度,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全员立体培训网络,保定市对税务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纳税人分类开展了76场次培训和辅导,发放《致水资源税纳税人的一封信》2300多份,实现了培训无死角、辅导无缝隙。邯郸市成安县水利局为营造良好的试点改革社会氛围,印制水资源税改革宣传公告1000份,分发到各乡镇、企业进行张贴宣传,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为期15天的播报,扩大宣传效果。

(三)征管信息化是改革成功的条件

依托“互联网+”,实现水资源税征管信息化。信息共享是整个水资源税改革的技术支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中,省级与各市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工作,因此需要透明化、便利化的共享数据平台。在这一工作中,河北省建立了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对纳税人取用水量进行了电子化、网络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处理,实现平台系统与监测点的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控,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水资源税征管的信息化,大大节约了征纳成本,为各项工作提供了便利,推动了水资源税改革的顺利开展。

实现征管信息化需要大量的技术支撑工作。

(1)实施远程监控和实时数据传输。水资源税开征以来,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之间水资源数据传递较为不便,税务部门不能够及时查看企业的取用水量,同时,一些国控和省控的水资源监测信息不能反映到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中,需要每月进行人工重复录入,工作效率不高。为解决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工作中数据收集的困难问题,使用了目前国内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实时数据传输技术实现了监控中心与监测点的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控。

(2)拓展互联网应用,搭建信息管理平台。为解决水利、税务、纳税人之间用水量、税款缴纳等信息不同步回题,实现纳税方便快捷,研发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

(3)优化工作流程,构建高效运转机制。首先,为避免水量核定中出现的程序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水利、税务、企业三方签订《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本量核定协议书》,约定了水量核定的程序、时限和三方责任,确立了在线监控数据在核定水量中的有效地位。其次,水利局汇总平台接收省控非农和县控自建监测站点的取用水量信息,传递到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将批准的水量核定书发送给企业。接着,企业接受水利部门批准的水量核定书并查看确认,确认无误后申报纳税(网上申报或大厅申报)。最后,由税务部门接受水利批准、企业确认的水量核定书后系统自动发送催报催缴短信给企业,征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申报纳税信息导入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比对。

(四)多部门协作是改革成功的核心

密切部门协作,共建长效机制。改革中要高度重视水利、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厘清各自职责,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开展以后,各级水利局和税务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详细研讨改革工作推进方案,联合部署了取用水户接收、下户联合核查、取用水量信息共享等工作,使水资源税改革有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资源共享、紧密联动、相互配合,提高了改革的工作效率。

联合执法,打击非法取水。承德市水利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取水户情况,将符合纳税条件的取水户全部移交税务部门,确保水资源税税源征收管理最大限度覆盖,全市累计清查取水户1500余户,累计下达限期补办和整改通知400余份,立案查处非法取水案件2起,对38家不符合办理取水许可条件的取用水户列入自备井关停计划,限期关停,有效震慑了非法取水行为。在具体工作中,水利局与财政、税务部门密切联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有关政策,建立了月会议、旬通报、周联系和随时沟通的会商机制。石家庄市元氏县水利局联合税务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元氏县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非法取水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水利局严格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取水的进行依法处罚,税务局按照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非法取水单位和个人加倍征收水资源税。联合执法以来,执法30余次,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调部门协同是水资源税改革过程中的一项显著变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端正认识、转变观念,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一是明确职能划界,依据水资源税顶层设计方案,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移交建档、征期水量核定等工作,并以水量核定书作为职能交接的纽带和划界点;二是尊重其他部门管理现状,为保障水资源税改革平稳过渡,应在尽量不破坏各参与部门已成型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在纳税人认定方案、管理时效设计以及信息共享流程等环节科学确定部门间的业务耦合点。

(五)政府推动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落实好各项改革部署,实施多项综合性措施,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离不开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将改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生态工程,精心指导,专门成立了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亲自研究谋划、多次部署推动。各级水利、财政、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改革顺利向前。同时建立全程监控纠偏机制,全面跟踪改革进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在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提高中将改革推向深入。

按照河北省水利厅通知,围场县水利局针对全县取用水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强化基础管理,组织对全县取用水情况开展了拉网式调查,对无证取水、不安装计量设施的取用水户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符合取水条件的及时补办取水许可证,对企业倒闭或关停的持证取用水户进行注销,对逾期不补办证、不安装计量设施的非法取用水户及时移交给水政监察大队依法进行处罚。邯郸市成安县为扎实有效推进改革工作,县政府于2016年7月7日印发了《关于限时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通知》,以推进取水许可证的办理,使改革工作更加规范。

(六)勇于创新是改革成功的动力

改革过程就是勇于破除惯性思维、路径依赖,不断创新思路、破解难题的过程。水资源税改革没有任何先例可参考,仅有充分发扬敢为天下先的进取精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勇于突破。河北省实现了“向改革要出路、以创新争一流”的工作效果,破解了源头管控、计量监控、征收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坚持边干边试,边总结边推广,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河北特色的水资源税改革模式,充分发挥了利用税收杠杆倒逼水资源的节约集约作用,为全国趟出了路子。

在改革过程中,探索出水利、税务、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对于已实现在线计量监控且稳定运行的国控、省控和其他监测点,各级水利、税务部门可与取用水户共同签订《水资源税纳税人在线监控取用水量核定协议书》,约定三方责任、水量核定的程序和时限等有关事项。签订协议以后,水利部门可依据在线监控数据核定取用水量,并出具水利核定书,实现“互联网+水量数据”的核定模式,提高工作效率。为服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河北省水利厅于2016年7月组织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系统V1.0的研发工作,并于8月1日上线运行,在2017年7月对系统进行了二期升级,至此已经基本满足使用要求。整个系统具备纳税人基础信息管理、水量核定以及与电子水量核定书相关的功能,用水户在线申报纳税,水利部门可以依据纳税人申报数据在线监控数据,通过系统在线完成水量核定。用水户通过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完成每月的水量申报工作,大大简化了水量核定流程,实现了数据的共享。保定市水利部门注重制度建设,对已纳入管理的自备井登记建档,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并制作安装自备井标识牌200余个,给表编上“证件号”,确保纳入管理的每个计量设施都有一个独立的编号,防止用水户虚报表底或随意改造水表;同时还制定了自备井维护和应急启用制度,既有利于用水户对自备井的定期维护,又能确保用水户在紧急情况下有水可用。另外,进行分类分量按期核定取用水量。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对用水量较小、月平均税额在1000元以下的纳税户采取按季度核定水量;对用水量较大、月平均税额在1000元以上的纳税户则采取按月申报缴纳水资源税,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实际工作中,通过分类,保定市有34%的用水户为按季度申报,占有一定比重。

(七)严实作风是改革成功的保障

全省水利系统充分发扬严实作风,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克服没有经验、经费不足、人少车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闯出一条路,切实保障了改革试点的平稳有序推进。

保障队伍稳定是改革过程的难点。水资源税改革后,水利部门在取用水户管理、水量核定等方面工作更重、责任更大,但与此同时,由于水资源费取消,水资源管理部门失去了原有最大的专项资金保障来源,加之基层水资源管理人员多为自收自支编制的客观情况,水资源管理机构特别是基层水资源管理队伍往往承受极大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的双重负担。在改革过程中,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应对,强化与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发挥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出台配套政策,落实国家三部委提出的工作经费和人员安置“两个统筹”的要求,在费改税后财政收入明显增加的大背景下,通过将水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部门常规预算的方式,来保障管理队伍和各项工作的长效稳定。

【注释】

[1]该部分内容来源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探索与实践——以河北为例》(2017年)。

[2]该部分内容参考《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