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水资源税改革情况总结

三、元氏县水资源税改革情况总结

(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总结[1]

1.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1)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得到县领导的大力支持。成立了县长牵头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分工,积极协调解决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事宜,从根本上解决了水资源费改税后水利部门的经费以及税务部门人员配备等问题,为水资源税改革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2)周密部署,细化分工。制定《元氏县地方税务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征收、管理内部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确定纳税人税务登记、税源登记、税种认定、资料审核、税款征收等不同环节的目标任务。规范了水量核定、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等工作,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工作齐抓共管,为强化水资源税征收提供机制保障。

(3)实时传递,依法征收。每月征期,水利部门通过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核准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并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量核定书》推送给纳税人,税务部门推送短信进行催报催缴,纳税人信息确认后通过网上申报和大厅申报进行报税。征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金税三期征收数据反馈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水资源税征管机制。

2.抓住关键环节,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基础工作

水资源税改革政策性强,能否顺利完成,基础工作在水利,关键环节也在水利。元氏县水利局与税务、财政等部门一道,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1)认真开展取用水信息移交核查。与税务部门联合,对全县取用水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核实企业的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应缴和实缴费额、是否安装取水计量装置等取用水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漏项,移交一户、核查一户”,确保了费税转换无缝对接,平稳过渡。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共移交非农取用水户82户,移交率和入户核查率均达到100%。

(2)依法做好取水量核定。根据计量设施安装情况,采取不同的核定方式。对安装远程实施监控系统的,按在线计量监控数据核定;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或逾期未申报的,按日最大取水能力核定。

(3)严格依法取水管理。强化水资源监管,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共补办取水许可证27个,许可水量1938.10万m3;完善水资源监控系统,年取水量10万m3以上企业全部实现远程监控,水资源监控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4)密切部门协作,共建长效机制。高度重视水利、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厘清各自职责,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水资源税改革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联合部署了取用水户接收、下户联合核查、取用水量信息共享等工作,使水资源税改革有序进行。

(5)进行联合执法,打击非法取水。2016年9月,制定了《元氏县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县非法取水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水利局严格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发现未经审批擅自取水的进行依法处罚;税务局按照试点工作的相关规定,对非法取水单位和个人加倍征收水资源税。联合执法以来,执法30余次,取得了显著成效。

3.依托“互联网+”,实现水资源税征管信息化

(1)实施远程监控,实时数据传输。水资源税开征以来,税务部门与水利部门之间水资源数据传递较为不便,为方便纳税人核定取用水量,简化申报纳税流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元氏县水利局积极与县税务局进行联系沟通,联合实施了“元氏县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该项目先后投资260余万元,根据国家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有关技术参数要求,使用国内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实时数据传输技术,实现了监控中心与监测点的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控。在元氏县原有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结合税务部门水资源税征收的有关需求,进行了二次系统开发,全县85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全部安装远程监测水表,共计95块,为元氏县水资源税征收提供了良好的数据支撑。

(2)扩展互联网应用,搭建信息管理平台。为解决水利、税务、纳税人之间用水量、纳税缴款等信息不同步等问题,达到纳税方便快捷的目的,水利局与税务局、纳税人经多次座谈后决定依托互联网技术,研发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经由水利局、税务局、企业、软件公司四方多次研讨,征求意见30余条,提出业务需求,最后制订出软件总体架构。在软件开发过程中,省、市领导多次亲临指导,提出意见,最终促成元氏县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于2017年5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

(3)优化工作流程,构建高效运转机制。首先,为避免水量核定过程中出现程序不清、责任不明以及推诿等问题,元氏县水利、税务、企业三方签订《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协议书》,约定了水量核定程序、时限和三方责任,确立了在线监控数据在核定水量中的有效地位。其次,水利局汇总平台接收省控非农和县控自建检测站点的取用水量信息,传递到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将批准的水量核定数发送给企业。接着,企业接受水利部门批准的水量核定书并查看确认,确认无误后申报纳税。最后,由税务部门接受水利批准、企业确认的水量核定书后系统自动发送催报催缴短信给企业,征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申报纳税信息导入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中实现信息对比。

将互联网运用到水资源税收征管中,实现了平台系统与监测点的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控,使水资源税的征管实现完整意义上的信息化,大大节约了征纳成本,实现水利、企业、税务三方共赢。

(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效果

1.纳税人节水意识增强

随着元氏县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用水单位和个人的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一些高耗水企业加大了节水投入,开始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用水成本管理,各用水大户相继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元氏县第一用水大户河北诚信有限责任公司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定期检修用水设备,开展对每个车间用水量的绩效考核,从源头上遏制日常用水的跑冒滴漏现象,每月用水量从6.3万m3降至5.1万m3,月缴纳水资源税从17余万元降至14余万元;元氏县远征禾木药业有限公司为降低用水成本,对各个车间的蒸汽冷凝水进行了节水技术改造,各生产车间增加蒸汽冷凝水回收储罐,回收后的高温软水经检测合格进入锅炉供水系统,提高了软水重复利用率,回收率达60%,实现了水资源循环利用。目前元氏县重点用水户循环水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6年的9.26降低到2018年的6.27。

2.部分用水单位主动关停自备井

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学校、单位主动关停了自备井,积极将地下水源切换为南水北调水。石家庄市第二实验中学、元氏县第一中学等5家事业单位主动封存自备井,由自备水源转为接入公共供水管网。截至2018年,全县累计封存自备井98眼,压采地下水水量约320万m3。2018年全县地下水取用水量占用水总量的比例由2016年的75%降低至55%,税收杠杆引导企业节约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3.形成了科学的征管机制

依托互联网+,对纳税人取用水量进行电子化、网络化、规范化、流程化处理,实现了平台系统与监测点的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控,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水资源税征管的信息化,大大节约了征纳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