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步关键进程
水资源税改革“河北模式”的五步关键进程依次为:政策制度设计、纳税人信息建档、用水计量监测、核定信息传递、水资源税征收。这是水资源税改革过程的高度总结,是从改革工作的主要步骤角度分析得出的,便于理解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项国家范围内的重大改革必须从做好顶层设计开始。在政策制度设计方面,针对纳税人基础信息管理、水利和税务部门的联合协作、农业和非农的水资源税征收以及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等税改重难点问题,河北省相关部门通过细致调研、科学解析和分类施策,打造了以“1+15”政策文件为骨干,总计包括56个配套文件在内的水资源税管理政策体系,形成了一套包括非农和农业两大领域,全面涵盖纳税人认定、水量核定、信息传递和税收征管等水资源税管理全流程环节的系统性改革方案。在税改正式实施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专门针对河北省制定了详细的改革实施办法,随后河北省相关部门响应国家政策并根据地方特点制定《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为后续制度的设计和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明确改革对象、获取并管理其基本信息是改革实施的前提。纳税人信息建档就是为了摸清“家底”,统计并规范纳税人信息,这是一个涉及到河北省全省甚至更大范围的信息统计,数据量之大、技术要求之高给改革实施增加了难度。为了有效推动改革的各项工作,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河北省水利厅组织开发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全面,基本满足了信息收集与管理的要求,管理者按照“一户一证一档”的原则建立纳税人信息管理档案,做到不遗漏、全覆盖、有实时数据可查,提高信息统计的准确性、及时性。
针对用水计量监测,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在河北省全省范围内建立取用水户水量在线监测点,严控取水量,对满足条件的地区要求安装智能水表,确保数据的实时传输与智能监控,依据取水计量设施核定水量,对于没有或无法安装水表的,采用以电折水的形式核定水量。针对核定信息传递,就是水利部门把核定好的纳税人信息移交给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水资源税。传递的信息主要有取用水户基础信息以及取用水信息等,移交工作按照“属地移交、县级核实、省市备案”的原则实施,这充分体现了多部门间的协同合作与信息共享,是改革的一大特色。水资源税征收是改革实施的最后环节,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征收水资源税严格按照配套的法律依据执行,对于不按照规定缴纳水资源税的依法处罚,这也体现了征收水资源税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