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资料
研究所需的基础资料如下:
(1)2014—2018年《河北省水资源公报》。
(2)2014—2018年《河北省统计年鉴》。
(3)河北省有关地下水治理的措施与成果。如2018年制定的《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五年实施计划(2018—2022年)》《河北省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纪实》。
(4)河北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监督考核体系,如“三条红线”用水控制指标体系、河北省“四网一平台”水资源监控体系。
(5)河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成果,如《河北省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河北省水资源统筹利用保护规划》等。
(6)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成效佐证材料。如各地市2014年以来取水许可证发放量及2016年税改以来非法取水的减少量、污水处理设备数量及取水水源变化量等方面数据。
(7)“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资料,包括:①系统发展历程(文字形式);②系统功能,如“基础信息建档”“水量核定”“资料传递”等流程的具体内容和步骤。
(8)“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的2016—2018年数据库,包括纳税人种类及数量、取水水源类别及取水量、每种纳税人缴税金额等数据。
(9)在农业水资源税纳税中以电折水系数确定方法和步骤及相关资料,如以电折水系数典型测算成果报告、各行业用水限额(表)等。
(10)非农纳税水量及农业纳税水量核定方法和步骤,包括2016—2018年河北省各市、县水利部门核定取用水量。
(11)水利部门和税务部门合作基础,包括指导思想和技术支撑、合作过程,突出关键细节、难点问题等。
(12)河北省各地市2014—2016年水资源费征收数据和2016—2018年水资源税征收数据。
(13)“元氏模式”和“围场模式”的相关资料,包括模式形成过程、特色优势、水量核定方法和步骤。
(14)2017年财政部门组织撰写的水资源税改革成效的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
(15)2016年7月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如《河北省水资源税政策实施评估和运行情况专报制度》等。
(16)河北省水利厅和税务部门、各地市对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的总结,包括水资源税改革成果上报材料以及数据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