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个核心目标

二、一个核心目标

一个核心目标为:在于水而不在税、着眼税而放眼水。应以合理利用地表水、控制地下水来促进节水,并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后,地下水的税负远远高于地表水的税负,同时高耗水企业和特种行业的税额标准被调高,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一升一降”形成倒逼效应,即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引导和鼓励节约水资源、抑制地下水超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最终形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转型的良性和持续动力。水资源税改革推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全民节约用水的调控作用日趋显现。企业主动调整生产用水方式,加大节水设备投入力度,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生产耗水量,高效节水工程和技术措施得到广泛应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增强,实现了从“要我节水”到“我要节水”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