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模式”总结
在收集整理资料的基础上,本书主要从概念内涵、基本要素、典型特征、适用范围以及功能效果等多方面,总结提出具有一定特色的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典型模式,即“河北模式”。
“河北模式”是河北省在水资源税改革以来,不断探索创新而逐步形成的一套完整的水资源税改革形式,其框架如图7.1所示。其中“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二十字”管理机制是“河北模式”的核心内容,也是重中之重,是整个水资源税改革的典型特色;另外,一个核心目标、两类管理模式、五步关键进程、五大支撑体系是对“河北模式”的深入分析与解读,是其基本内涵[44]。
“河北模式”一方面包含非农业纳税人管理模式、农业纳税人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建立政策制度体系、行政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理论基础体系和公众参与体系五大支撑体系。两类管理模式和五大支撑体系是水资源税改革“河北模式”的高度总结。具体而言,该模式主要涉及以下五方面内容:①以“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管理机制为主线;②以“在于水而不在税,着眼税而放眼水”为核心目标,用好税收杠杆;③形成“非农业纳税人管理模式”和“农业纳税人管理模式”的两类管理模式;④设置“政策制度设计—纳税人信息建档—用水计量监测—核定信息传递—水资源税征收”的五步关键进程;⑤形成以“1+15”政策体系和56个规范性文件为主的政策制度体系、以水利税务优化协作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系、以水量核算技术方法和以电折水计算方法以及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为主的技术支撑体系、以绿色发展和人水和谐以及可持续发展为主的理论基础体系、以公众参与纳税和强化公众节水意识为主的公众参与体系的五大支撑体系。
(一)水利核准
水利核准作为“河北模式”中的核心部分之一,也是整个水资源税改革的首要前提。由于大部分地区在水资源税改革之前存在偷缴、漏缴水资源费的现象,且没有从法律角度进行严格规范,致使在“要缴纳多少水资源费”的问题上比较模糊,而缴纳水资源费的前提便是使用水资源量的确定,在河北试点改革实施办法中也明确指出“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因此,在水资源税改革之初就要做好水量核定工作。河北省按照稳定水资源管理秩序,细化水资源管理方式的原则,确定了有差别的取用水量核定方式,满足税务部门的征税需求。大力实施非农在线计量监控项目建设,逐步提高取用水量在线监控覆盖范围,推进利用在线监控数据核定水量,实现非农取用水户在线监控全覆盖,水量核定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便利化,有效保证了纳税人取用水量“应核尽核”。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各市、县水利部门核定的取用水量为税务部门准确征收水资源税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既是“河北模式”中的核心部分,也是整个水资源税改革的基础工作。河北试点改革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水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用水资源的当日,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资源税”,并推行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建立水资源税申报绿色通道,让纳税人多跑网络、少走马路。在申报时,考虑到各类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分别设置了按季申报、按月申报,同时也有按次申报,增加了申报形式的多样性,使申报过程更加便利。
图7.1 水资源税改革“河北模式”框架图
(三)税务征收
税务征收作为“河北模式”中的核心部分,是整个水资源税改革的关键环节。以搭建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为基础,使水利部门便于录入更新纳税人用水计划、取水许可信息,税务部门便于录入更新纳税人识别号、税源编号、税源登记信息、征税金额等涉税信息,两部门均可随时查阅,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和水量核定书的顺利传递。在确定税额标准方面,通过行业类别、水源类型、采区划分、管网覆盖范围、城市规模等五个维度确定一个税额标准。
(四)联合监管
联合监管作为“河北模式”中的核心部分,也是整个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保障。在征收过程中,税务和水利部门联合办公,两部门联合实施专项稽查和检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开展工作,加强税源监控、纳税评价等环节的信息比对、传递和利用工作,确保迅速发现征管风险点并加以避免。水利部门负责信息获取和核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及时向税务部门提供纳税人取水许可情况、实际取用水量、超计划取用水量、非法取水处罚等信息;税务部门负责税款征收,纳税人申报后,税务部门比对水利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后征收税款。
(五)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同样既是“河北模式”中的核心部分,也是水资源税改革的技术支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水利部门、税务部门等多部门的协调合作,并且各市县的相关部门也联系紧密,在这样的情况下数据的共享至关重要。由于水资源税改革数据量巨大,因此信息共享也是水资源税改革过程中的一大挑战。在水资源税改革初期,河北省就组织开发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经过多次升级后,目前的系统通过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和短信催缴等功能,实现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水量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税务部门征税信息共享和税款催收的有机统一,确保了水资源税相关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中央确定河北为第一批全国唯一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要求河北省在税制设立、水资源节约保护等方面探索新路子,自2016年7月水资源税改革实施以来,已有三年的时间。河北省各级水利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革思路和目标任务,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河北省对三年来的水资源税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对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进行提炼和挖掘,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水资源税改革经验,为在全国推开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经验。经过两次大范围的实地调研,掌握了大量的水资源税改革资料,对实践经验与工作特色进行深入总结,形成“河北模式”,该模式简洁精炼地说明了整个水资源税改革的关键环节,突出了在水资源税改革过程中的河北特色,使人不仅能够深入地了解水资源税改革,同时有助于固化模式,使其能够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推广。通过完善试点推广模式,可以深化水资源税及配套改革,更好发挥政策导向和税收调节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资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