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声音场记

第九节 声音场记

对声音磁带做声音场记(logging)工作是同期录音师的责任。通常,场记单会给出:

·作品名称/号码。

·拍摄时间。

·磁带号。

·制片人/工作室/导演等等。

·场景表/分镜本。

·野外声音(环境声)记录。

·动效或其它野外声音的记录。

·同期录音记录。

·被指定要从原始录音磁带拷贝到样片上的镜头声音。它们与镜头编号画上了圆圈的画面相对应,这些镜头上标记了“洗印画圈的镜头”符号。

在每天拍摄结束的时候,同期录音组都要与场记和摄影组就三个方面的工作记录内容——声音工作记录、分镜头剧本和摄影工作记录进行磋商,使当天摄录工作场记单变得更为合理,以确定将要印制的工作样片所需要的所有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