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体系

二、政策体系

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行动》,完善健康中国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中国行动有效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该方案分为三部分,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架构,依托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明确推进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监测评估,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监测。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国务院,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三是做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一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围绕健康中国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省(区、市)、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江西省印发《健康江西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考核细则,明确了指标体系、考核内容、考核原则、考核程序、结果运用等,推动健康相关部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确保健康江西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针对健康江西行动中的18个健康专项行动,健康江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制定了18个健康专项行动方案,确保把每一专项行动都落到实处。按照可操作、可统计、可评估、科学客观的原则,针对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职能,提出了“26+4”的30项考核指标,明确了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步骤。监测评估、考核工作由健康江西建设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从而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促进健康江西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执政为民的政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