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良好的环境是健康的保障。健康环境促进行动,重点围绕影响健康的空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问题,室内污染等家居环境风险,道路交通伤害等社会环境危险因素,倡导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担建设健康环境的责任。
(一)行动背景
在健康的影响因素中,环境因素占到 17%。影响健康的环境因素不仅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自然环境因素,还包括社会环境因素。环境污染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健康危险因素,与环境污染相关的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问题日益凸显。目前较为常见的伤害主要有道路交通、跌倒、溺水、自杀、中毒等,其所导致的死亡占全部伤害死亡的85%左右。这些需要继续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全社会动员,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打造健康环境。
(二)行动任务
——个人和家庭健康管理
1.提高环境与健康素养。主动学习掌握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遵守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
知识点
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指公民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价值及其对健康的影响,了解生态环境保护与健康风险防范必要知识,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并具备一定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自身健康的行动能力。
2.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抵制环境污染行为。积极实施垃圾分类并及时清理。减少烟尘排放,发现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劝阻或举报。
知识点
生活垃圾按照国家标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含:废弃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含:废弃的灯管(日光灯、节能灯)、家用化学品、电池(镉镍、氧化汞)、温度计、血压计、药品、生活用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厨余垃圾: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含: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茶渣等,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废弃的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来源:《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3.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益于健康的生活方式。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过度包装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适度使用空调,冬季设置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夏季设置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坚持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
4.关注室(车)内空气污染。尽量购买带有绿色标志的装饰装修材料、家具及节能标识的家电产品。烹饪、取暖等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如气体燃料和电等)。鼓励根据实际需要,选购适宜排量的汽车。
5.做好户外健康防护。重污染天气时,建议尽量减少户外停留时间,易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如外出,需做好健康防护。
6.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正确使用安全带,根据儿童年龄、身高和体重正确配备和使用安全座椅,主动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7.预防溺水。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援救人员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
知识点
预防溺水要点:建议选择管理规范的游泳场所,不提倡在天然水域游泳,不宜在室外游泳。建议下水前认真做准备活动,以免下水后发生肌肉痉挛等问题。水中活动时,要避免打闹、跳水等危险行为。避免儿童接近危险水域,儿童游泳时,要有成人带领或有组织地进行。加强看护,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卫生间、浴室、开放的水源边。
——社会参与任务
1.制定社区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设立社区健康自助检测点,配备血压计、血糖仪、腰围尺、体重仪、体质指数(BMI)尺、健康膳食图等,指导社区居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将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体重、油、盐、糖、血压、近视等控制情况纳入“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提高家庭成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2.企业主动提升环保意识,建立环保监测制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环保标准。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的汽车产品。
3.鼓励企业建立消费品有害物质限量披露及质量安全事故监测和报告制度,提高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安全标准,减少消费品造成的伤害。
4.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洗集中空调和新风系统。健身娱乐场所建议安装新风系统或空气净化装置。公共游泳场所定期消毒、换水,以保证人群在清洁的环境中活动。根据气候、环境在公共场所张贴预防跌倒、触电、溺水等警示标识。
5.针对不同人群,编制环境与健康手册,宣传和普及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类制定发布环境污染防护指南、公共场所和室内健康环境指南。
6.经常性对公众进行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和培训,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应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政府主要职责
1.制定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规范和评价指标。建立完善健康城乡监测与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
2.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开展环境污染与疾病关系、健康风险预警以及防护干预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
3.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履行《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和科普宣传工作。
4.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
5.组织实施科学合理的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高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增加道路法规宣传,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
6.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安全性评价,提高相关标准,加强消费品绿色安全认证,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力度。
7.以复合污染对健康影响和污染健康防护为重点开展攻关研究,着力研发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指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
(三)行动目标

(四)行动实践
健康环境促进行动结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水、大气环境治理和居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实施垃圾分类处置,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一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江西省设区城市PM2.5浓度由2019年的3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1年的29微克/立方米,下降17.1%;优良天数比率由2019年的89.7%上升到2021年的96.1%;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水质稳步提升。2021年江西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5%,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西段水质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标准;全省所有地表水断面无Ⅴ类和劣Ⅴ类水。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得到有效监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推动有害垃圾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等有关规定采用资源化回收或者无害化方式处理。积极推动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