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三、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健康保护的权利。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行动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较多的国家,2017年我国就业人口达7.76亿人,占总人口的55.8%,多数劳动者职业生涯超过其生命周期的二分之一。工作场所接触各类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健康问题依然严重,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复杂,新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不断出现,疾病和工作压力导致的生理、心理等问题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新挑战。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对维护全体劳动者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行动任务

——劳动者个人健康管理

1.倡导健康工作方式。积极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

2.树立健康意识。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培训,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

知识点

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及其他因素。

3.强化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建议及时诊断、治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强劳动过程防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注意各类危害的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自觉、正确地佩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学习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急性危害的应急处置方法,能够做到正确的自救、互救。

6.加强防暑降温措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等劳动者,可佩戴隔热面罩和穿着隔热、通风性能良好的防热服,注意使用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进行降温。适量补充水、含食盐和水溶性维生素等防暑降温饮料。

7.长时间伏案低头工作或长期前倾坐姿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知识点

办公室健康小贴士:应注意通过伸展活动等方式缓解肌肉紧张,避免颈椎病、肩周炎和腰背痛的发生。在伏案工作时,需注意保持正确坐姿,上身挺直;调整椅子的高低,使双脚刚好合适地平踩在地面上。长时间使用电脑的,工作时电脑的仰角应与使用者的视线相对,不宜过分低头或抬头,建议每隔1—2小时休息一段时间,向远处眺望,活动腰部和颈部,做眼保健操和工间操。

8.教师、交通警察、医生护士等以站姿作业为主的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站立时,建议两腿重心交替使用,防止静脉曲张,可通过适当走动等方式保持腰部、膝盖放松,促进血液循环。

9.驾驶员等长时间固定体位作业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保持正确的作业姿势,避免颈椎病、肩周炎、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的发生;作业期间注意间歇性休息,减少憋尿,严禁疲劳作业。

——用人单位健康管理

1.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尽可能减少各类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倡导用人单位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

2.鼓励用人单位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为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重、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一般情况下,开会时间超过2小时安排休息10—15分钟。鼓励建立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无烟单位制度等。依据有关标准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有毒气体防护站,配备急救箱等装备。

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防护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6.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配合开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工作。对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疾病及乳腺疾病的查治。

7.用人单位应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女职工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禁忌劳动岗位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休息时间,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杜绝违法加班,要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政府主要职责

1.研发推广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矿山、建材、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各行业协会制订并实施职业健康守则。

2.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3.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重点加强县(区)、乡镇(街道)等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加大用人单位监管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4.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优化职业病诊断程序和服务流程,研究制订职业病诊断鉴定收费标准。保障尘肺病患者合法权益。加强部门间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工伤保险等信息数据共享利用。

5.改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

6.将“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研究将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病等新职业病危害纳入保护范围。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营造企业健康文化。

(三)行动目标

续表

(四)行动实践

近年来,江西省统筹疫情防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坚定不移把职业健康融入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一是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圆满收官。2021年,全面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摸清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并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的企业共3034家。全面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考核结果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二是职业健康宣传机制逐步健全。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深入推动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宜春市推动创建健康企业99家,南昌市对全市19家健康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示范企业”验收评审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职业健康企业254家。三是职业健康支撑能力不断强化。稳步推进基层尘肺病康复站建设试点,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形成基层尘肺病康复站与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尘肺病分类救治联动工作机制。依托职业性尘肺病或农民工尘肺病患者集中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建设一批基层尘肺病康复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