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专项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
2025年11月01日
第二节 健康专项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
健康专项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划内容的具体化和数量表现形式。2006年3月,我国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时,首次把规划指标分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两大类。所谓预期性指标,就是国家期望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政府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能够发挥得更好。而约束性指标,就是在预期性指标基础上,强化了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是政府必须实现的指标,一定程度上带有政府向人民承诺的性质。考虑到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长期性以及人体健康影响因素的复杂性等多重因素,为了引导全社会公众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倡并引导每个人结合自身身体、生活、环境等实际情况,不断提升自身健康素养,主动形成符合自身生活环境和家庭实际的健康生活方式,健康中国行动特设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类别,124项主要指标中包含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48个。
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核心指标,二是遴选年度重点任务动态性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