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历是怎样创制和形成的?

公历是怎样创制和形成的?

公历,是目前世界上通用的历法,又称为格里利历。它是罗马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对儒略历进行改革后,于1582年3月1日公布施行的。

由于儒略历的年长度为365.25日,同回归年长度365.2422相比,一年多0.0078日,每过128年就与回归年相差1天。自公元325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尼西亚召开的第一次全基督教会议,确定信教各国全部采用儒略历以来,到16世纪,回归年的3月21日春分日,在儒略历的日历上已提早到了3月11日,儒略历法和实际春分日相差10天。为了消除这个差数,1582年格列高利十三世主持历法改革,接受了意大利医生利里奥提出的改革方案,其改革的内容是:①把1582年10月5日算作10月15日,以弥补自325年以来儒略历与回归年的差数;②将儒略历400年设100个闰年改为400年设97个闰年,规定百年整数不能被400除尽的(如:1700年、1800年、1900年、2100年)不再设闰,其余仍4年1闰。经过改革后的历法,其年长度为365.2425日,比回归年只多0.0003日,与真值较为接近,比儒略历精确度更高。这一新历称为格里历。

格里历公布后,被许多国家所采用,发展成为公历。在教皇宣布改用格里历的1582年,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波兰就立即采用了。不到10年,日耳曼、卢森堡、荷兰、比利时、奥地利、瑞士、匈牙利也都采用了格里历。到18世纪时,德国、挪威、丹麦、英国、瑞典、芬兰以及欧洲各国在世界各地的殖民地也都用了格里历。20世纪,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次第宣布行用格里历。中国用它是在1912年。这样,格里历就发展成为国际通用的公历了,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这一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