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现状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现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和军队基层卫生机构等。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基本情况》指出,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截至2019年底,全国有县级医院1.5万个,乡镇卫生院3.6万个,村卫生室62.2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35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万个,基本实现每个县有综合医院和中医院,每个乡镇有一所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一所卫生室,90%居民15分钟内可以到达最近的医疗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医务人员397.8万人,其中乡镇卫生院139.1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8.3万人,村卫生室从业人员达144.1万人(含卫生院在村卫生室工作人员)。2018年全国新增全科医生4.3万人,全科医生总数达到30.9万人,壮大了基层医师队伍。

2019年1~10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达36.6亿人次,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52%,其中,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9.0亿人次,村卫生室诊疗人次13.9亿人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6.6亿人次,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需求基本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