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第四章 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医药卫生事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的基本健康,与人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医疗水平明显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追求。疾病谱变化、传染病、环境污染和人口老龄化等相关问题,也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在此基础上,国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200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健全以公共卫生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保障体系为主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体合一,相辅相成,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是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其主要作用是为本机构服务辐射区域的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各级政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筹指导下,积极探索与实践,加快基层医疗卫生建设,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基层医疗保障体系等相关建设。同时,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给基层医疗卫生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文件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新医改的正式启航。新医改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重点任务,提出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进一步提出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次将“分级诊疗”上升到制度层面,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进扶持下,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各项改革推进的步伐,探索建立新机制,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章分别从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机遇以及所面临的挑战两个方面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