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建设对策及建议

四、平台建设对策及建议

按照《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医防融合”的核心本质是将预防服务贯穿于临床诊疗的全过程中,“医”治的是个体,“防”管的是人群。

建设“医防融合”的综合基层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平台,即建立医疗、预防相结合的综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医疗与预防相结合,提高基层疫情防控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与水平。

1.加强建设现代化的疫情响应信息系统建设

公共卫生大数据及信息系统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和依托。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依托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深度融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基础信息,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常态化监测、疫情预警处置、趋势预测研判、传染源追本溯源、资源调配和防控救治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电子病历、健康档案以及全员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在信息安全、标准规范、运行维护保障体系支撑下,健全和完善覆盖天津市的疫情报告监测预警及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网络体系。通过公共卫生云平台,建立面向公众的公共卫生信息服务。

2.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平台建设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密型“医防融合”共体建设,县级医院、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机构管理帮扶和技术帮扶,通过远程会诊、技术培训等提升基层机构防治结合的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医保资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额预算、结余留用的政策,加大对健康教育和预防疾病的财政投入,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医保支持、卫生协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的长效管理及运行新机制。

3.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融合”背景下的应急响应与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加强沟通联系与信息共享,建立基层早期预警和响应机制,提高风险应对的灵活性和反应性。建立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预防”和“救治”的衔接,实现服务、资源、队伍融合。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力量,发挥其健康指导、预警监测、医疗救治等功能,提高基层疫情防控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