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完善财政分配制度

二、加快完善财政分配制度

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卫生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平衡财政投入,缩小城乡差距。基层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疗保障政策,坚持健康优先战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医疗保障之间的关系。针对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采取强制性参保,降低运营的费用;对于经济在中等发展水平的农村地区,可以改进原来的合作医疗,提高统筹、筹资和保障的水平;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偏差地区的贫困家庭,政府可为其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社会救助,防止出现因病致贫的现象。各级政府要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坚持健康优先战略,以生态文明引领绿色发展。政府要通过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帮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改善基层就医条件以逐步扩大城乡融合的新格局。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层次投入,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短缺老化问题,结合各个地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建议增加中央财政支出,采取“四倾斜”措施,建立建设资金达基层的工作机制,即“中央财政建设资金向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倾斜,医疗帮扶向乡镇、村级基层单位倾斜,人才编制、财政工资向乡村级医疗卫生岗位倾斜,引进基层人才向中医人才倾斜”等措施,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在建工程进度,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换代”,做好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梯队建设匹配“升级换代”,确保“十四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尤其是中医药服务能力,确保“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区”。

根据各区域不同的疾病谱,结合各基层医院人员、装备配置情况,加大资金扶持,改善基层医院基础设施,完善医疗装备,提升诊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