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2.关口前移,医防协同

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治,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3.提高质量,促进均衡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4.改革创新,揭榜挂帅

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5.中西并重,特色发展

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