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落到实处

四、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落到实处

1.建立切合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以医共体为载体,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资源优势

国家层面制定具体可行的分级诊疗实施办法。制定各级医院诊疗的病种、双向转诊标准、考核及评估方法。以医共体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资源优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体提升县级医疗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多发病尽可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确保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2.明确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关系

乡村医生并没有卫健委或乡镇编制,无五险一金,收入主要依靠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补助和基药补助。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是较好的解决途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专门部门负责一体化管理工作,保证一体化运行持续、正确、有效和顺畅。乡镇卫生院要对村卫生室人员反映的问题予以协调,必要时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将乡村医生纳入到更为广阔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组织架构之中,使最基层乡村的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源实现联动。

3.县域医共体工作开展须遵循“人、财、物”一体化

仅依靠现有医务人员支援农村、进行对口支援是不够的,需要县级公立医院制订配套激励措施,打造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使人才“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下”。对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的培训也只是实际操作指导,而缺少对医疗知识和科学理念的传播。目前河南省内实现医共体“人、财、物”一体化建设的县、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普遍强于其他县。如果做不到“人、财、物”统一规划管理,宁可不开展医共体建设,否则只会加大各方负担并阻碍分级诊疗的落地。在医共体建设中,建立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这4个方面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影响,缺一不可,而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医共体一体化。县医共体牵头,单位院长应兼任各卫生院法人,打通上下级医疗机构人事、财务等通道,消除各级医院利益冲突、人员发展受限、医疗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保证分级诊疗政策的有效实施。

健全三级诊疗制度,上级医院可定期下沉基层,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水平,完善基层辅助检查,这样医院能获得老百姓的信任,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留住人才。

4.加强对政策的执行监督

福建省落实好《关于印发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逐步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益性村卫生所,组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贵州省落实好《贵州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管理好全省46家三级医院与252家二级医院及501家乡镇卫生院医建立起来的101个医共体。河南省落实好《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持续做好医共体成员之间、机构与平台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互联互通互融”。天津市落实好《深入开展滨海新区大医院医师百人团队进基层工作实施方案》(津滨卫〔2019〕70号),将中级以上职称医师下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这一工作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