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渐完善
1.医保支付政策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扶持
新医改以来,国内开始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改革方式: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在基层卫生服务方面,医保支付制度对医疗机构进行引导,以甘肃白银市会宁县为例,实行病种定额付费,不同级别机构诊治病种不同,按照分级诊疗规定按级诊治,超支自负,结余留用;擅自越级转诊的不予支付,合理转诊的,转出医疗机构承担费用的10%。通过医保支付的强硬措施管控医疗服务供方的转诊行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加具有约束作用,其本质是鼓励基层首诊。因此总体上来看,医保支付改革有利于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减轻医保基金支付压力,有助于实现首诊在基层,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和就医格局。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初见成效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来,我国与预防接种相关主要传染病发病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且城乡差距逐年缩小,全国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幅明显,与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相关的慢性疾病死亡率增长速度逐年放缓,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3.多点执业拓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来源
自2009年国务院首次提出“医师多点执业”概念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规定,并提出相应指导意见,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提高基层服务能力。除此之外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有力地配合了医改的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支持了分级诊疗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边远地区和有需求的医疗机构有序流动的新局面,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同时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逐渐获得医生、患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4.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自2009年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在保障药品供应、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减轻群众负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的降低对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特别是慢病患者,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慢性病患者愿意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相关的用药指导及健康教育,有效提高了基层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除此之外,现行基本药物制度有助于改善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研究表明基本药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基层医疗服务中药物使用的合理性,用药改变比率达到83.8%。随着相应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基本药物的配备供应得到一定保障,医保支付、财政补偿与绩效评估等激励策略以及大量的培训学习机会,为基层医务人员通过合理化用药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奠定基础。
5.医养结合政策拓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范围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是对传统养老服务的延伸和拓展,是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疾病谱改变的新时期,从医学和社会发展的角度,重新审视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将老年人的医疗服务与身心健康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区别于传统的只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养老模式,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将老年人对医养的需求有机结合,为老年人提供综合全面、多层次、个性化的“医”“养”服务。其中“医”主要包括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体检、临终关怀等服务,“养”主要包括生活照顾、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其主要服务对象是残障、慢性病、易复发病、大病康复期和癌症晚期的老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民生问题,多次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化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因此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医养结合,使老年人能够获得集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为一体的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可及化服务,在享受养老服务的同时得到充分的健康保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当前,在我国相关政策的扶持下,不少地区在探索医养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目前已经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发挥带头作用,主动构建医养结合式居家养老的服务网络,对于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