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

2018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中明确提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因此,各级政府需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保持医保政策的相对稳定巩固脱贫成果,并坚守防止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要求。

1.医共体建设发展迅速

医共体属于医联体的一种,从政策的角度看,政府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力度加大,由2019年初计划推出500家扩展到775家,远远超过计划推进的数量,可见力度在加大。从具体县(市、区)实际试点探索实践来看,初期的松散型医共体也在向半紧密型和紧密型转变。并于2019年5月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城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的需求加强县城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2.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能保障真实可靠的一线数据来源,为实现居民健康信息的互联互通、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以上医院的分工协作、建立统一高效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水平纳入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通盘考虑,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就有了信息源,有助于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县域信息一体化模式。

3.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的功能实现

乡村医生是指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在村卫生室从业的人员,主要职责是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我国的乡村医生,连同合作医疗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曾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中国的三大法宝”,其始于20世纪50年代,先后被称为卫生员、赤脚医生和乡村医生。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瓦解和医改进程的推进,乡村医生的身份、待遇和队伍建设等相关问题一直较为突出。有研究发现乡村医生领域问题严重性排序前四位依次为:学历偏低、现行的乡村医生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缺失及老龄化。其中,学历偏低是目前乡村医生面临的最严重问题。目前村医面临“队伍老化”“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尴尬境地。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年有数万名医学院校毕业生,但由于分配制度、个人价值取向等原因,甘愿回乡当村医的微乎其微,致使乡村医生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2009年4月,卫生部发布了《关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情况通报》,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补助方式。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功能定位、收入待遇、养老退出等做出顶层设计,各地根据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广东省规定,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站工作至退休年龄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未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吉林、辽宁、江西、福建等省规定,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其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实行聘任制度并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对年满60周岁的离岗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每满一年每月分别给予15元、20元的生活补贴;安徽省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

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于2010年开始在全国各省试行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以湖北宜昌为例,2014年初出台新政,市、县两级政府出资4 200万元逐步培养1400名大学生村医(每人补贴全额学费和生活费3万元),按照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的标准实现全覆盖。按照政策,学生参加高考,与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签约后,按照当年大专录取分数线标准进行录取。学生毕业后,按“县签约、县招聘、乡管理、村使用”的原则,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满,允许在本县市区范围流动。

综上所述,要解决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短缺等问题,必须围绕资金投入、制度设计进行全面系统的完善。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问题,还需要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存在的巨大差异,尽快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