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不平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其所处县市的GDP水平、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常住人口数、社会经济状况、地方医疗卫生政策、卫健委和医院主要领导人员的思维等环境因素的差异而呈现不同的表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县政府政策倾斜度和卫健委领导决策能力。同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数、注册护士数等均具有显著差异,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依然突出。同时,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提供质量在地区、城乡、不同群体间仍然存在差距。从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看,不同经济水平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差距较大,基层中医药诊疗资源和诊疗水平有待重视和加强。经济水平好的地区院均总诊疗人次和院均门诊人次都明显高于经济水平差的地区,且经济水平好的地区医师工作效率更高。
(一)技术落后
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时间较短,核心技术开发并运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过程中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建立居民电子档案时无法保障首次录入信息和信息交互的准确性;我国网络服务商在信息传输技术方面尚未达到完全的标准化、规范化,医疗信息安全性无法保证;部分医疗健康平台缺少卫生技术人员参与,使用者根据自身主观判断容易出现误判现象;网络购药时,缺少专业人员引导,药品质量无法保障且无具体售后保障;人工智能研发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不能代替临床医生完成诊疗工作等。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不合理
目前,我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远不能满足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人才断层、人才流失等现象严重。就整体而言,基层卫生人才普遍存在学历低、医疗知识匮乏、技术能力低等问题,高学历人才所占比例很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屈指可数;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高级岗位十分有限,晋升空间少,导致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缺少较高的自我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低学历、低职称、低技术”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较高;就岗位分布而言,专业性人才紧缺,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妇产科学、精神科学及预防医学等专业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少优质人才,究其原因在于待遇条件较差,导致人才流失情况十分严重,人员流动性较大,不利于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稳定性。这是目前严重制约我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问题,对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更不便于当地百姓就医。
1.执业资格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但是目前大量的乡村医生都还没有达到国家认可的从业医师的资格。据统计,目前河南省的乡村医生当中,获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比例仅为三分之一。基层乡村医生还面临着后继无人的问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很多不愿意回到农村去,导致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资格情况远远达不到国家法规条例的要求。
2.人才培养方面
新医改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作为医改的基本原则,“强基层”就是要全面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但是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特别是合格的全科医生不足,已成为制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改善服务和提高水平的“瓶颈”。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基层医疗人才定向培养政策,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5〕6号)、《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等。河南省为改变基层医卫人才缺乏现象,大力建设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目前有独立设置的医学类高校13所,其中,本科3所、高职(高专)10所。截至2020年9月,通过农村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计划,累计为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定向本科医学生3226人。但实地调研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然存在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虽然有“369人才工程”、定向规培等国家项目,但因乡镇卫生院平台限制,大多数人员在服务期满后选择再深造或向上级卫生系统就职,并且由于基层能开展的诊疗项目少、设备有限,基层医生无法通过工作提升专业能力水平,且薪酬待遇偏低,导致人才流失严重。
3.分级诊疗方面
按照国家要求,2015年100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4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的试点,到2017年,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基层诊疗量明显上升,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定型。在河南省,2016年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3号),2017年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多部门联合推动,分级诊疗试点逐步扩大至全省18个省辖市全覆盖。2018年河南省卫计委下发了《河南省县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基本病种目录(试行)》(豫卫医〔2018〕34号),引导县级医疗机构提升诊疗服务能力。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较弱,所能提供的诊疗服务满足不了群众现阶段的就医需求,基层百姓大多跳过乡镇卫生院直接前往县级医院就医,并且由于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存在竞争关系,从县级医院下转病人困难。在医保政策上,政府虽然采取措施拉开不同级别医院的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参保居民到基层首诊,但因医保并未实现区域联通和打包付费,加上医保限额政策的影响,使其分级诊疗难见成效。
4.医共体建设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要根据本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河南省2020年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3号),提出2020年在全省推进医共体建设,力争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65%左右。2020年将不低于45%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2021年起提高到50%,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助。截至2020年4月,河南省已组建城市医联体272个,47个县(市)的149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地见效。以息县、郸城等地为代表,已探索形成了全国领先的县域医改成熟经验。但在调研县市发现,医共体的建设大多还停留在形式主义上,未实现人、财、物的统一规划管理,一些县级医院甚至把乡镇卫生院的一些人才再虹吸到自己医院,如此反而大大削弱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违背了政府组建医共体的初衷。
5.基本药物制度方面
为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结合河南省实际,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09〕23号)、《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9〕56号)、《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豫政办〔2010〕11号)、《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卫药政〔2019〕1号),旨在降低群众就医负担。但调研发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基本药物种类不全,配送不及时,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基药目录不一致,基本药物政策与医保政策不能有效衔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