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应急机制现状
1.基层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现状
调查的324家医疗机构中虽仅有45家(13.89%)医疗机构设置了独立运作的卫生应急管理部门,但比2017年的调查结果3.7%(4/108)有了较大提高;18.21%(59/324)的医疗机构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是由医务处负责的,由院办负责的44家(13.58%),由预防保健科负责的42家(12.96%),由院长领导相关科室配合的101家(31.17%),仍有33家无具体负责科室。
通过对2018~2021年各级医疗机构在职医务人员总数的分析发现,总人数基本稳定,且每年在编医务人员占在职医务人员比例也基本相同(70%~72%)。在本次调查的324家医疗机构中,76家二三级医院中仅有53家医疗机构设置了急诊科,49家医疗机构设置了发热门诊,这些医疗机构基本具备传染病的鉴别诊断和医疗救治能力。
2.基层医疗机构疫情期间收支现状
新冠疫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平均普通门诊量较疫情前均有所下降,且在2020年达到最低值。总病床使用率较疫情前最大降幅达65.75%,特别是2020年,各级医疗机构中急诊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全科、化学中毒救援病床使用率均下降。而疫情期间,为防止医疗挤兑,各医疗机构的预留床位数都有所增加,对ICU病床和负压病床也进行了扩容准备。同时,各医疗机构在职医务人员、在编医务人员总数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这些都增加了医疗机构的支出。
3.基层医疗机构应急准备现状
参与调查的324家医疗机构中,90%以上制定了卫生应急预案,有197家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家组和工作组。对不同应急物资储备的情况分析发现,从天津市全市范围来看,调查问卷中列出的17种应急储备药物、3种应急储备耗材、3种现场鉴定检测装备和相关工具设备有全部、部分或极少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储备。
2018~2021年,各级医疗机构不论从组织卫生应急演练的数量,还是参与各级演练的数量,都呈递增趋势。参与调查的324家医疗机构中,每年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计划的占94.03%,参加培训的人员也多为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控制科、急诊科的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