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宣言》横空出世

《邯郸宣言》横空出世

5月29日,不,应该是从28日晚上开始,《西海日报》工作微信群里就热闹起来了。起因是报社参加了当年的中国报业第三届融合创新大会,会上不但传来了报社获奖的信息,引起报人们更强烈共鸣的是这次会上发布了一则“宣言”,据带队参加会议的副总编王小平发布在报社微信群里的信息说,对纸媒保护自己的权益很有分量。

5月29日,同去的王剑第一时间转发了《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发布的权威消息:

中国地市报发出版权保护邯郸宣言

5月28日,在中国报业第三届融合创新大会、中国地市报研究会理事会年会暨全国媒体看邯郸活动上,与会媒体单位共同发出《中国地市报版权保护邯郸宣言》(以下简称宣言),联合呼吁:尊重原创内容,拒绝无偿搬运。

宣言提到,长期以来,由于自身缺乏应有的版权保护意识,传统媒体的内容被自媒体、门户网站以及新闻客户端无偿抓取和转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对于地方党媒来说,内容原创和形式创新永远是根本,是决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内容生产者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内容供给端出了问题,必然导致整个新闻报道水平和写作能力的全面下降,其受害者也绝不止于被侵权的传统媒体。

宣言提到,“尊重原创内容,拒绝无偿搬运”,既是地方党媒捍卫自身合法利益的现实之需,更是大力提升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担当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内容生产和创新能力重要职责的必要之举。

……

而稍晚些邯郸晚报的报道就更加详细,把1689字的宣言全文内容照发:

中国地市报版权保护邯郸宣言:

尊重原创内容,拒绝无偿搬运

今天,邯郸日报社与来自全国各地的众多媒体一道,发起联合倡议:尊重原创内容,拒绝无偿搬运。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传播技术如何进步,媒体“内容为王”的实质永不会变,只有尊重原创,保护原创,才能让媒体人才的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让创造优质内容的源泉充分涌流。

长期以来,由于自身缺乏应有的版权保护意识,传统媒体的内容被自媒体、门户网站及其新闻客户端无偿抓取和转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温水煮青蛙,危险不自知。当传统媒体的新闻人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为他人作嫁衣的同时,自身生存也已燕巢幕上,岌岌可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守正创新的要求,是指导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献。当前,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环境、对象、渠道、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只有切实做到守正不渝、创新不止,才能让党的声音始终占据舆论高地,确保在多元中立主导、在众声中聚主流。对我们地方党媒来说,内容原创和形式创新永远是根本,是决定我们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内容生产者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内容供给端出了问题,必然导致整个新闻报道水平和写作能力的全面下降,其受害者也绝不止于被侵权的传统媒体,必然也会波及侵权者自身以及整个传播环境。长此以往,即便号称“不作新闻生产者,只作新闻搬运工”的客户端也可能面临无米下锅的尴尬境地。

“尊重优质内容,拒绝无偿搬运”,既是地方党媒捍卫自身合法利益的现实之需,更是大力提升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担当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内容生产和创新能力重要职责的必要之举。试问,编辑的奇思妙想如果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记者艰辛的劳动成果任由剽窃盗用,合理的收益被大肆侵吞,那么,我们还如何能激励优秀的人才投身到新闻行业,我们还如何能挽留专业的头脑去创作优秀的内容,我们还如何能鼓励艺术的灵感去创意绝伦的作品?可以想象,一个缺少原创者,充斥着复制者、转发者、模仿者、拾人牙慧者的传媒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的乏味。

新闻知识产权保护,尊重则双赢,无视则双输。主张和维护知识产权,从来都不是阻碍知识传播的敌人,保护原创和促进更有效、更持续地传播,始终相辅相成。在这里,我们这些与会的媒体机构,齐声呼吁,请尊重我们作为内容原创者的基本权利——署名权和使用权。我们共同希望,整个互联网和媒体界,能够从一点一滴做起,保护原创,尊重版权,通过合作最终实现双赢的局面。

所以,今天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1.地市报及其所属媒体(以下简称地市报)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报道、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地市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2.个人和非商业机构,在使用或转载地市报作品时,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在转载文章开头显著位置,注明原文作者姓名、原文出处和原文链接。

3.商业机构和组织,在使用或转载他人作品时,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和使用权,除在转载文章开头显著位置注明原文作者名、原文出处和原文链接之外,还应在转载发表前事先与著作权人沟通,取得使用授权。

4.原作者和原出版方明确标示禁止转载的,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都应尊重此权利,除非获得授权。

5.使用者将地市报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非营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地市报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6.使用者将地市报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地市报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相关权利人支付版税。

7.凡未经地市报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地市报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尊重原创内容,拒绝无偿搬运。”

这次会议最抓纸媒人眼球的就是这几个字眼。长期以来直至现在,纸媒人都是干着最辛苦的一线的活,挣着可怜的新闻民工的工资,却为无数的自媒体人、小网站们作嫁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养活着他们。

从最早的“鼠标侠”“拿来主义”到现在的“新闻搬运工”,说的都是那些不用投入记者、不用投入编辑,也不用投入照相机、摄像机、无人机、排版印刷等设备,只要一台电脑、一个工作人员就可以开业的网站业主们。他们看到哪条新闻好看、可炒作,直接拉到自己的网站来。新闻到了自己旗下后,从之前的作者、纸媒名称什么都不标,让别人一看就误以为这则新闻就是该网站“记者”采写的,到后来不得不标一下转载媒体和作者名,再到后来又没了作者名,“涂涂改改”或改头换面后还是成了网站的东西。不用投入的小网站编辑鼠标一点,一秒钟的时间就把报社高投入生产出来的新闻产品变成了自己的新闻,把报社、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变成自家网站新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后花园,然后组织一帮粉丝,用点精力对网上新闻进行热炒,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最后才与传统媒体在广告市场上肉搏竞争。

这哪还有什么公平可言,这哪在一个档次上啊!报纸左算右算左抠右抠后小心翼翼地开价2万元一个整版,送一次网站专栏,或者送一条官方微信,可人家自媒体开价五百元给你上一周……说起来都是泪啊。特别是报纸的广告业务员,那是越来越没了底气,和客户谈广告开价都不敢开了。恶性循环导致纸媒的广告越来越少,生存越来越难,长此以往,不关张才怪。

“听上去很美。这对我们地方传统主流媒体生存多么重要啊!愿有看得见的变化。”

报社微信群内王剑贴出《邯郸宣言》原文等内容后,王小度首先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晚报时,他最痛恨也最无奈的就是记者们辛辛苦苦采写出的稿件轻而易举就被自媒体和小网站的“鼠标侠”们“拿”去了,而自己却无能为力。虽然他在晚报领导岗位上几次向宣传部领导汇报过此事,甚至形成正式报告,但都无果而终。早些年,面对报纸刚刚发布的消息,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方面记者历尽千辛万苦甚至有时是冒着危险采写出来的报道被小网站们“拿”去后,经过炒作影响力还超过晚报时,面对采写记者投来信任而又期待的目光时,他的内心经常是忧心忡忡地受着煎熬。然而,他却无能为力。虽然为此他曾经几度要与小网站、小论坛们在法律面前“一决高下”,但因种种原因,终没有成功。

“‘尊重原创内容,拒绝无偿搬运。’我们纸媒的春天是不是要来了?!”

“向‘新闻搬运工’们开战,捍卫我们的权利!!”

“强烈建议宣传部门对这些‘搬运工’‘大打出手’!!”

“只有把这些‘偷窃者’揪出来,我们才有生存空间。”

“大侠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吧。”

……

看到这则“宣言”,工作群里难得的意见统一,喊捶喊打声一片,似乎在通过这种方式发泄着自己多年以来压抑的愤懑情绪。特别是晚报记者和从晚报出来的几个日报的中层,或许他们体会更深,对自己的劳动果实经常无端被窃仍心有余悸。当然,也不乏冷静的声音,“看着吧,这事难成。谁去执行,谁有精力来帮你执行啊?这么多自媒体和小网站,谁管得过来?上头不重视,不从源头上管,这事还是会不了了之的……”

实际上,当《西海日报》的员工们正在热火朝天地议论着这事时,社长刘海洋也在看着议论,也在思考着。同时,他的体会更深刻。因为,作为报社的一把手,多年来报社作品轻易被人剽窃在很多人看来似乎还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如果说,这口气别人能咽下去,别的报社老总、社长们能咽下去,自己勉强勉强也就咽下了。可他有着别的社长们没有的苦恼,或者说伤疤。

就在《西海日报》《西海晚报》十几年如一日地纵容着、喂养着西海甚至全省全国众多自媒体、小网站们而没有一分钱酬劳的时候,自家的网站却被别的网站狠狠地咬了一口,犹如在刘海洋心尖上剜了一刀似的,痛得他好长时间没缓过劲来。

事情的起因是在他刚上任社长三个月后,因为《西海日报》网站链接了一组北方的一个爱心求助的公益照片,当时编辑认为这则新闻是公益的,是帮助报道对象做宣传,以唤起更多人的关心和支持,也或者是疏忽的原因,就没有与作者联系,直接标注了新闻出处就发布了。谁知,这却埋下了一个隐患。后来了解到,这组公益照片是被一个所谓的“维权律师团”,实则是专业“讼棍”瞄上了,他们已经和作者达成共识,要通过这组照片“发财”,只要谁敢用,就得交“银子”。《西海日报》网站因这组照片“摊上大事了”,被作者的代理律师告上了法庭,提出了苛刻要求,要求赔偿十万元损失,且要在指定时间到北京某法院应诉。西海日报也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可仔细了解后,却没有一点胜算。目前类似官司,原告打一起赢一起。说白了,这不能怪法律,这实际上是法律在维护作者的权益,作者就包括记者及拥有记者的职务“产品”——新闻所有权的报社。刘海洋冤啊,自家新闻产品十几年如一日地被无数人侵权,所有的都不了了之,可自家网站一不小心就触雷了,且触到个“威猛”的雷。在经过仔细询问和协商后,经过两次社长办公会讨论,报社不得不做出退让,协议赔偿对方五万元了事。

作为一社之长,以报社的实力,五万元本不算什么,可刘海洋却像是被抽去了一根肋骨似的,难受了好长一段时间。当时在班子会上讨论时,大家都唉声叹气,却又无能为力。

这种痛,王小度也是感同身受。为此,在会后,王小度还专门到刘海洋办公室互相安慰了一番。这事,也着实为全体报人上了生动一课:你一万次地被侵权,可你没有维权,就当是放个屁。你一次侵权,被人家维权了,你就得认栽!

因此,当这个“宣言”出来后,又看到群里义愤填膺的议论,刘海洋觉得自己似乎要做些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