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人说

2.拟人说

自塞诺芬尼式的“适宜”始,新神学有意识地与神话划清界限。然而,在考量适宜的和不适宜的特色之前,我们必须搬掉一块绊脚石,自塞诺芬尼以降,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符号形式的哲学

塞诺芬尼不仅呵斥诗人,因为他们将可耻的行为都归咎于神,而且塞诺芬尼还发展出一种关于这种诬赖之动机的理论,以及关于其中所含谬误的一种理论。神,在他看来,遭到了诬赖,因为人根据自己的形象来创造神。这种谬误,现代社会学家称为“拟人说”。根据孔德(Comte),人类思想史从拟人神学,经过形而上学,发展到实证科学。神话是神性拟人化的化身,随着眼界的拓展,它将被更合适的符号所超越,这种理论的提出,得归功于塞诺芬尼。既然这一理论的意义如此深远,我们必须简短地考量一下这个问题的性质。

将神话式的符号化描述为拟人化,这是一种理论错误。这种理论事先要做某些基本的校勘工作,才可以进行争论。显然,在希腊神话中,神从来就不会真的化身为人。神跟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是永生的;在生理上,他们的不同之处,在于靠一种特殊的食品过活;他们被赋予众多非人的品质,比如卓越的知识和力量,隐形和变身的能力,等等。谈论神拟人化的化身,却绝口不提这些品质,这是不合适的,就像在一幅文艺复兴画中发现了一位“现实”化身的天使,而忽视了起码的一点,即人形生物飘于云端本身就是不现实的一样。然而,一旦做好了校勘工作,将拟人说的意思适当限制在神化身为偶尔具有人形的存在,像人那样说话和做事,我们马上就明白了一个根本性的理论问题:人的品质的部分转化(这不影响神的根本神性),一定与人对自己的理念有关。我们会问,是否只要神和人的领域不那么泾渭分明,人的品质就有可能转化为神?是否只有在关于人的理念不是太分明的时候,“拟人说”才是可能的?是否“拟人说”只能发生在它根本无从发生的时候,因为人可以被转化为神这种人的理念,当时还没有发展起来?正当可转化为神的人的理念最终形成的时候,“拟人说”却趋于消失?

历史事实就是,当灵魂及其自我意识开始涌现的时候,拟人说的问题就暴露出来了,正如在塞诺芬尼身上所看到的那样。就在这个时候,思想家们发现神的化身出了问题,尽管他们并不确知有何“不适宜”。“不适宜”的其中一部分,当然就在于将人的形状、声音和衣服赋予神;但是更为重要的那部分,在于将人那些被认为是“羞耻和不名誉”的举动归咎于神。一种新的、分殊化的人的敏感,将人之所非,认作神之所非。由于人们发现了灵魂以及灵魂的秩序为人所特有,故神一定要符合人的新标准。就连赫西俄德也有这个问题,尽管在他的作品中,这个问题还不是很突出,没有达到批判性讨论的水平。毕竟,《神谱》的故事是通过提坦巨人来消灭“不适宜”神祇的故事,是更适宜的宙斯及其狄刻之秩序降临的故事。塞诺芬尼,通过他对赫西俄德的攻击,在继续早期诗人开始的、净化神话的工作。因此,我们可以说,当神的举止跟不上更分殊化、更敏感的人,神的拟人化身将举步维艰。回想拟人说表现为神的符号化,是与人的自我理解中一个已经过去的阶段相呼应的。在自我理解的既定阶段内是提不出这个问题的,因为,在每一个当下,神的符号化,都与人所达到的分殊化程度相协调。例如塞诺芬尼因拟人说而批判赫西俄德的同时,自己却无所顾忌地将神符号化为一种存在,这种存在听、看、想,并且总是栖居于同一个地方。拟人说这个术语业已成为一个科学的陈词滥调,在它的背后深藏着人的理念分殊化的进程,与之相关的是超验性的符号化。

显然,这一进程有一种局限性。当人的分殊化推进到发现精神性灵魂的中央,也就是奥古斯丁意义上的“生物之灵魂”(anima animi)的地方,这一进程就达到了顶峰。在此向超验现实敞开的不可言传之处,在醍醐灌顶的灵魂中央,神性也不可言传。神秘主义的神是没有名字的,超越教义的符号化之上。在这一进程的顶峰,拟人说的问题分化为新的“神之唯名论”(nomina Dei)问题,以此来类推不可言传的“至善存在”(ens perfectissimum)的属性(predicates,通常译为“谓词”。——译注)。这一个问题,由于圣托马斯而得到一个专门名字叫“类推存在”(analogia entis),就此而言,塞诺芬尼对神话的批判,以及他的适宜性之说,尽管还比较粗浅,毕竟是第一次有意识地尝试去类推存在。[6](https://www.daowen.com)

将早期的众多符号解释为一种理性化建构是大错特错的,这种理性化建构,要以后来达到的分殊化程度作为先决条件,正如我们是在塞诺芬尼身上第一次发现了它。这一错误迄今还是历史误读的一种模式。我们必须简单考虑一下这种错误的一个现代变种,泰勒(Tylor)的泛灵论(Animism),因为,以罗德(Rohde)的《论灵魂》(Psyche)为中介,这种泛灵论已经成为误解希腊秩序历史的祸首。[7]

泰勒将塞诺芬尼的错误发展成一种历史编纂学的原则。“至于宗教教义和实践检验,这些都被当作是属于神学体系的东西,这种神学体系,不求助于超自然和启示,而是由人类理性一手炮制出来的;换言之,被当作是自然宗教的发展。”[8]将符号当作是历史现象,将灵感的超验源泉抛到一边,这种决心值得称道,它离经叛道(是由于一系列错综复杂的误解,在此一言难尽),竟以为超验性的符号化是“人类理性一手炮制出来的体系”。泰勒乘胜追击,创造出“古代野蛮哲学家”这个人物[9],他卖弄最令人瞠目结舌的三段论本领,在“精神存在”这一教义中达到高潮。“在这里,我的目的就是以泛灵论的名义,去探究精神存在的深层教义,它体现唯灵论的本质,反对唯物哲学。”[10]

今天,不用说也知道,将这些观念投到原始文化身上,是搞错了年代。我们只说一句就好了。“野蛮哲学家”思“活体和死尸之间的差异”[11],而在荷马那里,关于活体的理念甚至都还不存在;“个人的灵魂或精神”占有“个人的意识和其肉身主人的意志”[12],而荷马史诗中的人物,也不具有个人的灵魂或意识,即便在柏拉图那里,意志的意思(顺便说一下,希腊语中没有对应的词)也还没有发展出来,以至于伦理学的问题只有在具体决断(prohairesis)之时才能被意识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