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1.危险作业的概念
危险作业即容易造成严重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作业,主要是指临时性作业、非生产性作业和劳动条件恶劣的作业,如清扫作业场所,立体交叉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重大设备的拆迁、吊运、安装、带电作业等。
2.危险作业的基本特点
危险作业的基本特点是临时性、不固定性和危险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作业时间、地点不固定。
(2)临时组织作业人员,彼此不熟悉,难以配合默契。
(3)作业程序不固定、不熟悉,甚至是完全生疏的。
(4)使用的设备、工具不固定,甚至不适合,缺乏安全保障。
(5)一般都比较复杂、困难,技术要求高,危险性大。
危险作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比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有更多的潜在危险,如不认真对待,极容易发生事故,且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3.危险作业的确定
为对危险作业实行安全控制,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划分危险作业的范围,确定本单位常见的危险作业。
由于危险作业的时间、地点、条件、规模等变化差异较大,要想预先规定所有危险作业的危险等级是困难的,但应该就本单位开展得较多,规模、条件相对较为固定的危险作业做出危险性评价。
危险作业的等级一般可定为两级,分别由厂级和车间级进行控制。危险作业等级的评定可按照危险性评价的方法并结合实践经验进行。
4.危险作业的控制管理
(1)提出申请。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向上级提出申请,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及作业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厂级控制的危险作业由厂主管领导审批,由车间级控制的危险作业由车间领导审批。
(2)危险辨识和危险评价。负责审批的领导应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的全过程进行危险辨识和危险评价。
(3)制定控制危险的措施。针对危险辨识找出的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消除、控制措施。
(4)审批。如落实上述措施后可确保消除、控制这些不安全因素,则可批准作业。
(5)下达作业任务。下达、布置进行危险作业的任务时,应同时布置须采取的消除、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措施,并明确批准作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作业的分工及指定作业的负责人。
(6)作业前的准备。由作业负责人和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参加作业的全部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掌握作业的操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前必须经过检查,确认已落实了应采取的消除、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各项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监督检查。审批单位应派出安全管理人员到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一旦发现有违反安全措施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纠正甚至停止作业。
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是确保第(6)点和第(7)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