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更昔洛韦

8.更昔洛韦

药理作用 本品首先被巨细胞病毒(CMV)编码的蛋白激酶、细胞激酶磷酸化成三磷酸盐,竞争性地抑制病毒DNA聚合酶、掺入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导致病毒DNA延长的终止。对病毒DNA聚合酶作用较对宿主聚合酶强。本品对CMV和单纯疱疹病毒(HSV)所致的感染有效。

适应证

1)注射:适于治疗危及生命或视觉的免疫缺陷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以及预防器官移植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2)口服: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的治疗,以及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预防可能发生于器官移植受者及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

1)注射剂型

肾功能正常者,用于治疗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标准剂量如下。①诱导治疗:5 mg/(kg·次),1次/12 h,连用14~21 d。②维持治疗:5 mg/(kg·次),1次/d,7次/w;或者6 mg/(kg·次),1次/d,5次/w。

肾功能正常者,用于预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剂量如下。①诱导治疗:5 mg/(kg·次),1次/12 h,连用7~14 d。②维持治疗:5 mg/(kg·次),1次/d,7次/w;或者6 mg/(kg·次),1次/d,5次/w。

肾功能不全者的注射剂量见表1-2。

表1-2 肾功能不全患者更昔洛韦注射剂型剂量调整

2)口服剂型

肾功能正常者的口服剂量:①CMV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1 000 mg/次,3次/d。②晚期HIV感染患者CMV病的预防、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1000 mg/次,3次/d。

肾功能减退者的口服剂量见表1-3。

表1-3 肾功能减退患者更昔洛韦口服剂型剂量调整

注意事项

1)口服更昔洛韦生物利用度较差,饥饿状态下口服更昔洛韦的绝对生物利用度大约为5%,进食后为6%~9%。因此,口服时,建议选择其前体药缬更昔洛韦。

2)更昔洛韦的主要排泄途径是通过肾小球滤过和以原形药物经肾脏排泄。因此,特别需注意肾功能不全时的剂量调整及其肾毒性。

3)更昔洛韦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仅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在妊娠期使用本品。

4)本品对儿童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仅有在仔细评价且潜在的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给儿童患者用药。

5)更昔洛韦的主要毒性为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必要时需进行剂量调整,包括停药。

6)注射液的配制方法:首先根据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将之溶解,浓度达500 mg/ml,再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或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 ml静脉滴注,滴注浓度不能超过10 mg/ml。

不良反应 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红蛋白降低;血清肌酐升高;CMV性视网膜炎患者可能发生视网膜剥离;发热、感染、寒战、脓毒血症;腹泻、食欲减退、呕吐;神经病变;出汗、瘙痒;导管事件等。

相互作用

1)与丙磺舒合用,更昔洛韦清除率降低。

2)与肾毒性药物合用增加肾毒性。

3)与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合用有出现癫痫的报道,除非潜在获益超过风险,不应同时使用。

4)抑制快速分裂细胞的药物,如抑制骨髓、精原细胞、皮肤生发层、胃肠道黏膜细胞复制的药物(氨苯砜,戊烷脒,5-氟胞嘧啶,长春新碱,长春碱,阿霉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磺胺甲基异唑复合物及其他核苷拮抗剂等)与更昔洛韦合并使用均可增加毒性,仅可在潜在获益超过风险时与更昔洛韦同时使用。

规格 注射用更昔洛韦:250 mg/瓶;更昔洛韦分散片:250 m/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