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甲肾上腺素

105.去甲肾上腺素

药理作用 强烈的α受体激动药,同时也激动β受体。通过α受体激动,可引起血管极度收缩,使血压升高,冠状动脉血流增加;通过β受体的激动,使心肌收缩加强,心排出量增加。用量按0.4μg/(kg·min)时,β受体激动为主;用较大剂量时,以α受体激动为主。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开始以16~24μg/min速度滴注,调整滴速让血压升到理想水平;维持量为4~8μg/min。在必要时可按医嘱超越上述剂量,但需注意保持或补足血容量。

2)小儿常用量:开始按体重以0.02~0.1μg/(kg·min)速度滴注,按需要调节滴速。

注意事项

1)禁止与含卤素的麻醉剂和其他儿茶酚胺类药合并使用,可卡因中毒及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2)药液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

3)本品强烈的血管收缩作用可以使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肾血流锐减后尿量减少,组织供血不足导致缺氧和酸中毒;持久或大量使用时,可使回心血流量减少,外周血管阻力升高,心排血量减少,后果严重,应即停药,适当补充液体及电解质,如血压过高,给予α受体阻滞剂,如酚妥拉明5~10 mg静脉注射。

4)应重视的反应包括静脉输注时沿静脉径路皮肤发白,注射局部皮肤破溃,皮肤发绀、发红,严重眩晕,上述反应虽属少见,但后果严重。

5)在缺氧、电解质平衡失调、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中或逾量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后可出现反射性心率减慢。

不良反应 静脉注射偶有恶心、颜面潮红。外漏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重要脏器器官血流减少,回心血流量减少,心排血量减少等。

相互作用

1)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其他具有单胺氧化酶抑制特性的药物(如利奈唑胺)联合给药可引起严重的高血压。

2)与麦角制剂如麦角胺、麦角新碱或缩宫素同用,促使血管收缩作用加强,引起严重高血压、心动过缓。

3)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由于抑制组织吸收本品或增强肾上腺素受体的敏感性,可加强本品的心血管作用,引起心律失常、心动过速、高血压或高热,如必须合用,则开始本品用量需小,并监测心血管反应。

4)与全麻药如氯仿、环丙烷、氟烷等同用,可使心肌对拟交感胺类药反应更敏感,容易发生室性心律失常,不宜同用,必须同用则对应减量给药。

5)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各自的疗效降低,β受体阻滞后α受体作用突出,可发生高血压、心动过缓。

6)与洋地黄类同用,易致心律失常,需严密注意心电监测。

7)与其他拟交感胺类同用,心血管作用增强。

8)与甲状腺激素同用,二者作用均加强。

9)与妥拉唑林同用,可引起血压下降,继以血压过度反跳上升,故妥拉唑林逾量时不宜用本品。

规格 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1ml(2mg)/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