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帕拉米韦

14.帕拉米韦

药理作用 本品是环戊烷类抗流感病毒药物,可结合于流感病毒神经氨酸酶的活性位点,对人类A型和B型流感病毒有抑制活性。

适应证 用于甲型、乙型流感的治疗。患者应在首次出现症状48 h以内使用。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给药。在出现流感症状的48 h内开始治疗。

1)成人:300 mg/次,单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 min。严重并发症的患者,可用600 mg,单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40 min。症状严重者,可1次/d,1~5 d连续重复给药。

2)儿童:1次/d,10 mg/(kg·次),30 min以上的单次静脉滴注,也可以根据病情,采用连日重复给药,不超过5 d。单次给药量的上限为600 mg以内。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可能存在血浆中药物浓度持续增高的风险,必须根据肾功能损伤情况调整给药量。

4)本药品仅限于静脉滴注使用。

注意事项

1)某些特殊个体在高剂量的临床应用中应注意监测心电指标。

2)在使用该药物治疗期间,应该对患者的精神、神经异常行为予以关注;幼儿、未成年人可能出现异常行为,应进行监护。

3)帕拉米韦不经肝脏代谢,主要以药物原形经肾由尿排泄。

4)对于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其预期利益高于潜在风险时才可用药。

5)低体重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不良反应 腹泻,中性粒细胞减少,肝功能异常,蛋白尿,呕吐,血糖升高,肾功能损害等。

相互作用 除非临床需要,在使用减毒活流感疫苗两周内不应使用帕拉米韦,在使用帕拉米韦后48 h内不应使用减毒活流感疫苗。因为帕拉米韦作为抗病毒药物可能会抑制活疫苗病毒的复制。

规格 帕拉米韦氯化钠注射液:100 ml,0.3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