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的这个一般性问题使得我们来考虑一下我国公共教育行政的问题以及解决它们的方法是适宜的。这些问题是复杂的和困难的,这是事实,毋庸再去坚持。它们至少呈现在三个方面,而每一方面又包含一些含糊而矛盾的因素。

第一,是我们所谓“学术—专业方面”的问题。局长、校长和督学等人都是从事于一种教育企业的指导工作。将“教育”一词作为重点似乎是多余的。我这样做是为了暗示行政人员在学术方面所担负的责任和职能的意义。他或她不仅参与在发展心灵与性格的工作,而且还担负着一些特别的学术上的责任。的确,在专门学术领导方面的责任感也许会达到这样一种形式,以致会损及它自己原来的目的。它也许会达到这样一种形式,即十分详细地设计整个的课程计划和颁布各种应该遵守的规则等等。即使这个观念还未被扩大到这个地步,但是在教师队伍里主动地、合作地参与发展教育计划的工作,这种情况却是很少的。

第二,行政人员特别担负着解决由人事关系所产生的问题。如果一个人有职责在家庭生活里保持一种和谐而有效的个人关系,他就能想象到在大批教职员中要做到这一点的困难。在这些教职员中各人性情不同,过去所受的训练不同,各人所有的人生观不同。但是,由于这些人事关系所产生的问题仅仅是行政人员所面临的许多问题中的一部分,他还要和学校校董会的成员维持合作关系;他还要和纳税人和政治家们打交道;他还要会见许多见解不同、理想不同的家长。而且,人事调整的问题时常是有矛盾的,因为不同的集体有相反的要求。一个教育局长是处于教职员队伍和公共成员之间的桥梁。他要被迫去用两种方法来对付问题,如果他能逃避人格分裂的倾向那就十分幸运了。至少有些行政人员有一些“政客气息”,乃至在一种关系中是奉承卑屈的,而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专横独断的。

第三,行政人员因为他的职务的性质而有着大量的具体工作和例行公事必须要办。这就总是存在这样一种危险,即专心埋头于工作的这一方面,而对他活动的其他两个方面不闻不问。这种危险在一个大的系统中特别严重。大的系统倾向于脱离行政者而几乎是自动地进行工作。工作和具体事务十分紧迫,因而和教育的学术和道德方面问题的联系就疏远了。非个人的事务代替了个人关系而且总是机械的。向着这个方向发展的趋势日益增加,因为社会上的商业标准和方法强有力地影响着教育系统的成员,从而教师也就被当做是工厂里的雇工模样看待。

我之所以叙述这些比较明显的事情的理由,是因为在我看来它们指出:只有当一个行政者能够在某一种全面的观念和计划之中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他才能够有效地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他把它们区别开来并且试图分别加以处理,他就会手足无措。特别重要的是:他应该把他的工作中直接属于教育方面的概念和学校内外各种行政的社会关系的概念联系起来。

行政者工作的各方面事实上也有一种彼此割裂开来的倾向,以致丧失了它们的正当效果。行政者避免这种分散现象的惟一方法就是他对于学校在一个不断前进的社会(地方的或全国的)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有一个明确的观点。只有抱有明确的观点并在实践中牢固地和勇敢地坚持它,才能使我们达到所需要的统一性。

这个统一过程中的第一步就是在一个基本争论上要有清晰而明智的决定。学校的社会功能是持续既存的条件,还是参与转变这些条件?一种决定将使得行政者成为随波逐浪的人。于是,屈从于校董会和厉害的纳税人联合起来的政客们,以及家长们对学校所施加的压力就将成为他的职守。如果他决定选择另一条道路,他的许多工作将变得更困难些,但是他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为教育事业服务,因为这是一件关系到事物发展的事业,的确集中在学生的成长上,但是即使在这一方面也要把它当做社会较大发展中的一部分。

第二,如果行政者要把他的工作中的教育方面和他必然要参与进去的人类的和社会的关系统一起来,他将把学校本身也当做一个合作的社会对待。他的领导将是刺激和指导理智方面的领导,和其他的人处于一种“取和予”的关系之中,而不是一个高高在上做老爷的领导,权威主义地下达教育目的和教育方法。他将是站在瞭望台上,以各种方式给予别人以学术上和道德上的责任,而不是为他们确定要完成什么工作任务。

第三,行政者要把成人教育当做是他的职业的一个必然的部分,不仅仅是为他们开设成人班和举行讲演——这一些是有益的——而且要使得公众懂得对年轻一代进行创造性的教育的需要和可能,这样才能使得这种教育生动有效。他将明白公共教育实质上是属于公众的教育:直接通过学校里的师生;间接由于把他自己的理想和标准传递给别人,用他自己和他所属人员的热忱来启发别人,在社会的转变中担当起在理智上和品德上的责任。

(19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