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观念的历险》一书中,怀特海(Whitehead)写道:“人们通常把古代希腊人的客观研究法和现代人的主观研究法相对比。……但是无论我们是古代人或现代人,我们只能论及在某种意义下被经验到的事物。”〔1〕既然我完全赞同这一句话,我所能作的惟一的注解是说它连带地驳斥了认为通过经验进行研究事实上是主观的这样一种见解。怀特海还有一句话,我想把它当做一个借口,好像牧师利用经文一样,用来陈述我自己的几点意见。“古代人和现代人的区别是古代人问我们已经经验到了什么,而现代人则问我们能够经验到什么。”〔2〕我想用一种不为怀特海的研究所认可的方式,来发展他在解释古代哲学和现代哲学的差别中,在“已经被经验到的东西”和“能被经验到的东西”之间所作出的那种区别。事实上,我所发展的内容和怀特海所要继续说的话是处于相反的方向的。为此,如果我说他对这种区别所提出的特殊解释,在他所作的论点限制以内是取得我的全部同意的,我感觉到这句话是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的。因为他所关心的是指出:经验这个概念,是怎样使某些现代人在他们判断什么是能经验的东西时所树立的标准变狭小了。这种标准是存在的;它也具有有限制的后果,这些都是不能怀疑的。

如怀特海公正地说出的,这种限制是由于两种错误:“第一个错误是假定有几条明确的道路通往外在世界——即五种器官。这使人事先要假定:搜集资料的问题应该限制到:感觉器官活动所直接提供的是一些什么资料的问题。……第二个错误是事先假定检查经验惟一的途径就是通过有意识的内省分析动作。”〔3〕当我们把这句话一方面应用于洛克和休谟,另一方面应用于康德时,这是最真实的了。结果便是使得经验的领域受到了明确的限制,而且在我看来,这种限制是带灾难性的。于是从事情的表面上来看,我所要提出的这个见解似乎是同事实相矛盾的。因为我想说的是:古代哲学是受着限制的,因为它不能冒然超越通过被经验到的事物所已经得到的一切成就(“事物”一词是指对象,也指活动和制度),而现代经验的范围却是广阔的,因为它经常关心到尚未实现的经验的可能性,例如对于发明和发现有兴趣。结果,所能被经验到的东西较之已经被经验到的东西所代表的东西要广泛些和自由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