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作为一个政治系统

高等院校作为一个政治系统

在高等学校这个层次,可以把鲍德里奇的政治模式作为主要的描述依据。作为一个自治的学者团体,所描绘的系统既要受到它由于本身自我保持的需要而带来的常规的影响,也要受到由于高等学校与外部环境的联系而产生的变革的影响。

虽然过去大学生拥有强有力的地位,但现代大学基本上是教授的行会。近来的“参与的成功”意味着作为大学顾客的学生,已经打进大学的行会管理,学生已经改变甚至摧毁了一些院校。他们通过学生会的组织把地位和行动方式制度化,但这个过程在瑞典明显地遇到一些阻力。年轻的教授也获得了较大的发言权,大学教师工会有了广泛地、正式与非正式地参与决策的机会。“纯粹的”以学术标准录取学生的办法也已停止,而且破除的方式往往不是通过分析性的争辩,而是通过指令性的要求。

来自外部环境的压力和变革,引起了校内管理模式的改革。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大学教授具有相当大的权力。这种权力与资助大学的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期望是一致的。但在美国,在日益增强的资助者的控制面前,高校校(院)长掌握的权力已经被削弱了。近来英国的情况更值得研究:在英国政府“紧缩”方针的刺激下,副校长的权力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尽管目前我们还不清楚这将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在英国,在校外资助者的权力及校内管理专家权威的增强中,相应受到削弱的是各院校教授的权力,学校权力转移到行政管理人员、院长和系主任的手中。

大学内个人的、团体的行为由于越来越需要服从校外市场而发生了变化。当扩张势头被相对稳定和紧缩方针替代后,院校内和院校间的各种关系就趋于紧张了。一些以个人优秀为目标的院校,一些深信能自行其是的院校,公开表示不愿意跟着市场要求跑,不愿迎合校外资助者的愿望。教师个人对校外人士规定的行为准则自然更加敏感,而外界的需求又往往是不一致的。例如,影响英国教师的各种信息就是矛盾冲突的。据称,最近的一系列新决策,都已同时兼顾了学术的标准和摇摆不定的经济和社会的需求。

各国的改革的速度和原因都不尽相同。外界要求对改革作出解释,或至少要求更精细的分析。有一条理由被重复说明:高等学校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控制,控制的程度在各国、各时期都不同。另外还有一个政治文化背景不同的问题。政治文化背景能影响国家与它的独立自主的大学的关系。在英国和美国,大学在外部受到资助者的要求的影响,但在校内的管理上,在诸如选择学生这类关键性问题上,教授仍然有特权。在瑞典情况就不同了,尽管近年来有向分权方向发展的趋势,但国家对大学的管理和控制远远超过英美两国。在促进分权的过程中,瑞典中央政府当局制订了一些原则,如“共同决定原则”,允许社会团体在高等教育问题上有更大的发言权,允许社会在大学如何选拔学生,选哪几类学生的问题上有更大的发言权。

大学在赞助团体所设置的环境中工作,美国私立大学董事会和州政府即处于类似的关系中。在此环境中,大学内部也在变化。到目前为止,起关键作用的仍是校内的正规行政管理当局。大学校长或副校长也许不能任命他们自己挑选的教职员,但是他们总是参与关键性的任命。校长们通常都握有否决权。虽然这种权力很少正式使用,但多数教授都明白,院校的首脑能作出不容忽视的评判,院校的钱财、校舍、人员和设备也都由他们通过管理系统分配。

同时,大学里还有教授会的力量。主要学术评判都由教授会决定,有关学校资源的决策必须与学术评判相联系。教授团体确实是高校的关键资源,他们的学术活动保证着大学的威望,没有他们的积极工作,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也就没有什么值得管理的了。因此,在行政管理人员和那些为院校做出了重大贡献的教授之间有一种交流和默契。他们向学校提供决定院校兴衰的成果,院校向他们提供使学术任务得以完成的条件。当教授们要作出集体的决议,向管理者提出如何分配资金、设备的建议时,他们就以团体形式进行谈判和交流。毫无疑问,在这些交流中,讨论并不只是严格地局限于学术问题。校外市场和资助者的要求,外界向学校提供多少资金,现行体制如何维护,以及各种局部利益都是交流和讨论的内容。

如果说校外资助、校内管理和教授会控制这三方面的关系形成了一个分析网络,那么,还有一条线索来自古典的标准的政治理论。在如此众多和微妙的条件下,大学校长或副校长还有什么权威呢?在什么情况下,分散的权力和影响会转变为权威呢?在政府各部门中,“参与”这一概念既受到推崇又受到抵制,它需经过一番曲折才会被人们接受。

上述的一般情况也适用于英国。直到最近,英国政府仍然每五年一次给予大学补助金并允许各大学自由支配,这种制度在英国已实行了25年以上。英国高等院校的规模一般比较小,教授会往往更能拥有较强的实际自治权。牛津、剑桥大学的学院模式有力地激发了其他大学的意识,或许还激发了政府人士的意识。直到最近,英国的资助捐赠还能保证:在政府干预起决定作用时,大学仍能在很大程度上从资助者那里得到继续进行学术研究的资金和条件。但是,在英国政府决定采取激烈的紧缩高等教育的方针后,大学和其他高校不管是否愿意都被某种管理主义的最苛刻的限制束缚住了。基本上由校外人士组成的各大学校务委员会的副校长[1],被要求加强经费紧缩工作;基本上由教授组成的大学评议会,也被要求参与有关经费紧缩裁减的对话。

近年来,英国高等教育政策方面发生的变革,给政治学家提供了广泛的分析高校内部活动的天地。以上我们分析了院校内教学人员之间交互作用的模式变化,现在要分析的是高校中副校长与教学人员的关系问题。

英国大学的副校长一直起着杰内斯神[2]的作用。他们是制定资产分配方案和处理资产分配的首席执行官。同时作为评议会的主席,他们又是教授会的召集人。然而,现在他们却被要求别无选择地按照政府规定的时间表和规模控制,实行强制性的削减。他们所剩的权力仅限于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削减某些项目而维护另一些项目。这些中央政府强加的指令,大大改变了副校长、校务委员会、评议会、系主任和工会之间的协商和决策模式。在法律上,校务委员会只有与评议会协商后才能对各种职位的建立和裁撤采取决策行动。因此,副校长要劝说评议会同意接受建议——哪些项目要砍掉,哪些方面要紧缩,然后再由校务委员会作出财政决策。在大多数情况下,评议会都会自愿或勉强地接受副校长的建议,同意通过“自愿离职”的办法裁减教师。同时,大学正副校长协会(CVC)和大学教师协会通过谈判,协商自愿退休或离职者的必要补助和待遇。

在研究校长与教员的关系问题时,我们可能都会问:副校长与教授在任期问题上的权力关系的实质是什么?这些关系在行政管理上还没有许多普遍适用的处理方法。这些关系常常靠同事间的协商处理,靠那些在校外有影响的同事来处理。但是终身任职的关系一旦完结,副校长与系主任的关系、系主任之间的关系、系主任与终身教授之间的关系就被一种新的交流关系所替代。在副校长与其他高级人士评估了哪些是必须不惜代价保留的项目,哪些是不愿砍掉的项目,哪些是可以放弃的项目之后,一时的组织混乱,垃圾桶式的内部管理就会向有计划的方向发展。

在紧缩中,高校内部的权力模式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动,副校长们不得不把握控制校内最高权威的地位。这就使他处于一种与教授会相对峙的位置上。但是,很可能所有的高等学校,或者说至少是那些现存的机构,都将回复到平衡稳定的状况。以此为前提,可以预计,教授会模式也将重新坚持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目前情况下,系主任也获得了相当的权力,也在某种程度上与系里的教师处于相对峙的位置。随着紧缩和变革,大学是“庇护所”“退隐处”的概念——强调资助者基本上不渗入学术组织也被打破了。一种更具有管理型的更为武断型的权威和权力模式,却在那种所谓的谈判、协商中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