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观点

第八章 政策的观点

拉迪斯拉夫·塞里奇

过去一二十年来,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以众多的新政策和新改革为特征的。[1]但是,这些新政策和新改革大多未能取得原来所设想的变革。欧洲各国的例子很多,其他地方也如此。20世纪60年代,联邦德国创设了许多大学,例如康斯坦茨大学、波鸿大学、比勒费尔德大学等等。但是,这些新建大学已成为传统大学的一部分,而未能成为高等教育在组织、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楷模。同一时期在英国创建的九所新大学,同样集中了传统的形式、程序、规范和价值观念。此外,各国还建立了一些新的高教机构作为传统高等教育的替代。例如英国的多科技术学院、挪威的地区学院和法国的短期技术大学等等,这些机构或者与传统大学模式越来越类似,或者其规模和地位达不到期望的要求。

从世界范围来看,情况是十分相似的。人们曾经指望联邦德国的综合大学成为全国高等教育新的一般组织原则,但是,在联邦德国的11个州中,只有2个州办起了综合大学。在法国,1968年著名的方向指导法提出的三个目标——多学科教学、学生的参与和学校机构自治——只是在极有限的程度上实现了,也有人说它就根本没有实现。高等教育各方面的具体政策也同总政策一样,没有被很好地贯彻。例如,波兰新的招生政策目的是要扩大出身于贫困的社会阶层的学生的入学机会,但事实上这些学生占总学生数的比例并没有大的增长。修习正规全日制学位课程的学生所占的比例更小。东欧各国的情况如此,实施较激进的“25/5入学计划”[2]的瑞典也是如此。英国开放大学的学生入学情况也存在类似问题。

人们通常用较简单的方式解释这些不完全的成就或有限的成果。例如,大学是因循守旧的机构;学术界阻止变革;高等教育只能渐进地发展;改革的目的过于雄心勃勃等等。这些说法中不乏真理性,但是,且不论它们是否完全正确,事实上它们根本算不上是解释。试问(如果大学的确保守),为什么它们是保守的呢?为什么高等教育通常要逐步扩大而且只能极为缓慢地变革呢?

本章试图表明:政策分析方法可以为这些问题以及其他类似问题提供有意义的答案,因而可以阐明高等教育的本质和功能。本章首先讨论政策分析的本质及其与其他社会科学观点的联系,进而比较欧洲高教体系中贯彻改革政策及具体改革的若干个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