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矩阵(The Master Matrix)

总体矩阵(The Master Matrix)

大学教师的成员资格很多,因而他们受到的影响也来自不同方面。他们常常既归属于一门学科,也归属于这一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他们常常同时属于一门学科和一个多学科单位,如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寄宿学院这样的本科生学院,或医学院和教育学院这样的多学科专业学院,或拉美研究、非洲研究这样的区域研究计划,或城市研究、环境研究这样的问题中心单位。学者们属于一门学科,又属于更广泛的学术专业。他们既归属于一所特定的大学或学院,同时也归属于全国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大学教师们被卷入各种各样的矩阵,多种成员资格决定他们的工作,号召他们的忠诚,分配他们的权力。各种矩阵的中心,是学术工作这一最普遍的事实:学者们同时归属于一门学科、一个研究领域和一个事业单位、一所特定的大学或学院。

这两种主要的组织模式相互交叉。一所大学或学院集结了某些学科的一些成员,即一些物理学家、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等。它把各门学科的一些小块联系在一起,同时把各学科割裂成一小块一小块,如把物理学家分散在许多地方,使他们都成为某地方的工作者。事业单位的组织模式很明显跨越了学科的界线。反过来,学科则是沿着明确的专业路线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义务和标志的一个点。但它也具有综合性,这表现在它组织起了一个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行会式的共同利益集团。我们可以把它的成员看做是“分配”到各事业单位去的专家。学科把一个事业单位的某些部分与其他事业单位的相同部分联系起来,同时则把各院校分裂开了。正如人们所广泛注意到的,地方性的人已成为世界性的人,学者们越来越多地接受国内外同行的更广泛的准则和兴趣。结果一种国民高等教育系统可以看做是一组学科和专业,就像是被看做是一组大学和学院一样。

这两条成员资格线的交叉就是高等教育系统的总体矩阵。高等教育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这里,因为在别的地方找不到具有同样范围和强度的学科和事业单位组成的矩阵。和它最接近的是独立的研究所和企业的研究与开发实验室,它们的职工都是倾向于他们专门学科的受过大学教育的专家。在这方面,高等教育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都很不相同。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在学科方面不承担义务,也缺乏相关的酬劳;而在高等教育,这种义务和酬劳对各院校和国家高教系统影响很大。初等和中等教育更加受制于地方的结构和全国性的文化。

高等教育的矩阵并非到处都是一样的。学科和事业单位的相对重要性在各国高教系统内部和相互之间有一定差别。差别的根源是重研究轻教学。自19世纪早期以来,德国高教系统以研究占主导地位,这种状况意味着近代德国大学“重视学科标准几乎到了排斥学院标准的程度”。根据不完全的比较,英国大学由于受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把跨学科学院的成员资格放在首位,并把注意力集中在本科生教学这种模式的影响,教师不得不忙于实现院校的任务和价值观。和德国的模式形成鲜明的对比,很多发展中国家如尼日利亚的大学,由于科研经费很少,对学者的学术造诣酬劳不多,因而怀有强烈的动机去取悦于那些从院校内外控制院校的人们。

在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研究性大学极其重视专业和专业中的公认的成就,具有学科中心和教授起主导作用这两个特征。相比之下,社区学院着重教学,排斥研究,专业联系较松,讲师可能教授社会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其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教人类学和心理学;在各学院中,主要是行政人员和学生起主导作用。

从根本上说,高等教育需要的是:学科全力以赴从事学术研究,大学和学院集中力量从事教学和传播知识。如果教学不再成为必要的话,高等教育领域可能就会停办院校,把每个学科集中在少数主要的学科点,就像法国研究院的结构,研究工作与大学分开,放在若干研究所里进行。坚持要求更广泛地分配专家,促使学科专家到有学科的地方去的正是教学。如果研究成为不再必需的话,那么高等教育中的学科门数就会减少,一般性的主修科目就会增加,在分科制的高等教育系统中以教学为中心的那些院校里就可以部分地看到这种情况。

差别的另一根源是重视普通教育或自由教育而轻视专业教育。例如,美国独立的文理学院与大学相比,学科的重要性相对减少,并促使教授更倾向于以院校为中心。在美国的研究生大学中,与研究生阶段相比,本科生阶段比较倾向于以院校为中心,很明显的是,本科生的招生由代表院校的招生机构和各种委员会负责进行,而研究生阶段的招生主要由各系和各研究生院自己负责。

但从这些差异中,我们可以辨别出一种基本趋势:随着高深知识的领域和生产知识的群体之数目的增加,高等教育逐渐采取了这种总体矩阵的方式。由于学科数目在不断上升,各学科和各院校以一种更为复杂的组织方式相互交错,因此,要对矩阵组织进行分析,就是要对现代高等教育中那些令人困惑的复杂结构的结合点进行剖析。强调矩阵的概念,就是要坚持把学科作为企业来进行分析,它们既有个性,也有共性。

由于学科和事业单位在大学和学院的基层单位汇合,因此,一个系或一个讲座同时既是一门学科的一只胳膊,也是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组成部分。系或讲座正是从这种结合中汲取力量的。因此,这些极其重要的单位可以被看做是一种组织基础,这一点在研究文献中已广泛提及。我们可以把这种单位称为重在基础的组织。在这种组织内,教学事业中的每个学科(或跨学科)单位在第一线任务方面都具有不证自明的重要性。当每个单位都在这个组织内或在“自己的”学术领域中变得有权威时,它们就获得了不同的特殊地位。此外,权威性的程度自然也是各不相同的:在各国不同的高等教育系统中,先进国家的高等教育系统的权威性较高;在分类的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各种类型的高等院校之间,集中力量从事较高水平知识研究与教学的那类院校权威性较高;在大学和学院中的各学科之间,知识最丰富、最深奥、最有组织的学科权威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