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与评价的作用

假定与评价的作用

令人惊讶的是,如此众多的改革所依据的假定,都与现有的知识标准不相符合。旨在实现社会平等的改革就是如此。在这类改革中,有的仅仅为社会经济地位较低阶层提供进入高等学校的较好条件,而没有提供任何专门的支持措施。多少年来人们早已懂得,仅仅扩大正式入学人数并没有多大效果,无论如何也不能保证大学毕业机会的均等。另一个例子是,新型的高等教育学位和高等教育课程的新内容,并不能保证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因为雇主并不随之改变雇用人员的程序。当然,事后人们几乎总是把一定改革目标的失败归咎于错误的假定,进而归咎于错误的理论。很明显,并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预见,个人或群体的行为变化常常基于非理性。同样,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会出现出乎意料的限制因素。

在理论上,总是强调评价应该是改革实施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即使如此,评价却很少被用作纠正错误、识别预先未估计到的限制因素和重新制定实施策略甚至实施目的的工具。甚至在“评价意识”较强的瑞典,也一直没有充分运用评价手段。假如能对改革的初步成果加以分析和评估,那么,改革中的许多缺陷及其原因就能比较早地、比较容易地被认识。例如上面谈到过的机会均等政策首先有利于已有一定特权的阶层,而不是社会经济地位较低层次的人。对于后者,有些刺激是不够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了改变会产生新的行为,这种事实可以早被发现并尽早提出补救措施。因此,令人感兴趣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评价运用得这么少?对此,威尔达夫斯基作了简单的回答,“各种组织并不要捣乱。……抑制评价是自卫的一部分,……怀疑态度和组织以及思想中的教条是相抵触的”。我对欧洲高等教育中许多新的改革的实施的分析,证实了这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