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审查指南》中增加云计算领域审查指引及实例

(一)在《专利审查指南》中增加云计算领域审查指引及实例

《专利审查指南》是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的具体操作性规则,其中与云计算专利审查有关的主要是在第二部分第九章,其提出了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但是并未提出云计算专利审查的实例。因此,建议再对《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修正,增加云计算专利审查指南及实例,不仅是指导审查员审查的需要,也是推动云计算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需要强调的是,增加云计算领域审查指引及实例,并不是要在云计算发明审查规则中搞特殊立法,而是通过具体实例对云计算相关发明的审查进行明确,从“技术手段”和“自然规律”的角度审查云计算发明的专利适格性。具体来说,以创造性审查为例,云计算相关发明往往涉及现有方法、过程等的组合,如果这种组合或者其应用没有技术难度,或者没有产生非凡的技术效果,就不具有创造性。再比如“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权利要求书中描述了某个方法步骤或者系统组件,但是在说明书中没有明确说明这种步骤或组件是如何通过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执行、实现,且所述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基于公知常识也无法了解,就不符合“说明书充分公开”的要求。当然仅仅这些表述尚不能清楚阐述所要描述的情况,有关审查指引的表述还需要大量典型实例予以支持。《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所提供的实例还停留在简单的数学算法审查阶段,对于云计算发明的专利审查来说,参考意义不大。(https://www.daowen.com)

此外,考虑到目前我国云计算产业发展正处于成长期,面对国外云计算发明申请的大肆“侵入”时,应当建立严格细化的专利审查制度,统一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