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和美国在专利多主体侵权认定时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清晰的规则,而如欧洲通过设立专利间接侵权来弥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适用共同侵权制度所存在的不足。虽然我国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时未能将专利间接侵权制度纳入其中,但是在专利多主体侵权形态变化多样的当今,我国应在专利法中引入专利间接侵权规则,通过借鉴相关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以解决采用专利直接侵权规则和共同侵权规则进行专利多主体侵权认定时存在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