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利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规则司法适用的比较
为了弥补直接侵权规则适用不同侵权类型的漏洞,很多国家都发展出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规则与之相辅相成。例如在美国,法院通常要求原告必须证明被控侵权设备包含了每个必要技术特征或者实质等同的技术特征用以认定直接侵权。我国则采取与美国相同性质的全面覆盖原则认定直接侵权:被控技术方案包括相同或等同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在将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比对时,如果缺乏一个或以上的专利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专利技术特征不相同或等同时,人民法院通常会得出被控侵权方案没有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结论。在这一侵权原则下,只有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全部落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法院才有可能判决被告侵权成立从而维护权利人的专利权。但现实侵权形式具有多样性,对于集成的产品或者方法而言,侵权主体呈多个且分散式存在,间接侵权及共同侵权便是针对这类侵权而适用的规则。(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