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引入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实现优质审查
2026年02月20日
(三)适当引入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实现优质审查
云计算发明专利申请中,被审查的对象往往与数据处理、传输、数据结构、计算机程序等相关,其突出的特征在于其虚拟性。有别于传统发明的实体性,对于此类发明的审查更需要依赖审查员的主观想象与理解。因此,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目前云计算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在满足专利授权法定要求时,考虑到特定技术在实践中进行工业应用的紧迫性,需要加强专利保护,此时审查员在适当范围内调整审查策略十分必要;二是在审查实践中,需要适当调整审查顺序,提高审查效率。在云计算发明审查实践中,适当引入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可实现优质审查。当然,审查员的这种主观判断并不能过于主观,而是基于《专利审查指南》的细化指引,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参照一定的考量标准。只有主客观相统一,才能有效从本质上区分“智力活动的规则或方法”“技术方案”“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既避免因“不属于技术方案”而一味排除云计算发明的可专利性,又在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情况下,提高审查质量,满足多方需求。(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