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是谁?

四 “太守”是谁?

贾岛在原东居安顿下来的时间是元和十四年春季;而长庆三年(或前后一年)秋季,水部员外郎张籍造访原东居并赋有《赠贾岛》一诗,其后王建与贾岛均唱和了此诗。

这些应酬诗作,将原东居的情形生动地描写了出来,如同重现了一遍贾岛在那里维持着的生活;同时也为考证出贾岛为何移居原东居的缘由与经过,提供了一则意义深长的资料。

总体来说,贾岛并不是一个流浪成瘾的诗人。在刚到长安开始住的延寿坊里寓居了七八年;到此升道坊原东居也住过长达十五年之久,而且直至赴任遂州长江县主簿,才使其不得不中断了原东居的生活。

说起来选定住居,并要维持其定居下去,经济上的保证就很必要。而贾岛并没有如上所谓的生计或家产,生活也陷于穷困之中[17]。那么就应该考虑到,对于贾岛维持其原东居的住所、并能够在长安高物价环境中持续生活下去来说,来自知己好友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的援助就不可缺乏。

贾岛的诗中写有对友人援助感谢的心情,看得出那并不仅仅是一种推测而已。

韩愈曾送给过贾岛衣服(身上衣)与食物(瓯中物)(贾岛《卧疾走笔酬韩愈书问》之颔联有“身上衣蒙与,瓯中物亦分”)。而好友姚合也将自己的一部分俸给分与贾岛(贾岛《重酬姚少府》诗中有“俸利沐均分,价称烦嘘噏”)。贾岛就是这样依赖着知己好友的支援而度日的。

更何况往原东居搬家所需要的也是与维持日常生活所不同的一笔开销费用。对于此时的贾岛而言,有必要考虑他应该得到了特别的支援,而这里就会想起贾岛《酬张籍王建》诗中的一联“疏林荒宅古坡前,久住还因太守怜”。说的是,自西汉的乐游庙以来,印刻有悠久历史的高台上那被林木包围的陋宅,能够在那里一直住下去的原因,是太守非常关怀照顾我的生活。这里所谓的“太守”,很可能就是时值贾岛选定原东居住址并移居之际给予援助的那位人物。贾岛原东居的生活是缘于那位“太守”的支援才得以实现并得以维持下来的。长庆三年前后的这个时期,贾岛称之为“太守”的人物,究竟会是谁呢?而且那位人物对于张籍、王建来说,也必须是不用说明就能知晓的一位大家共同的友人。

(1)韩愈

作为一个提供给贾岛具体支援的人物,这里能够举出三个人的姓名来,即韩愈、令狐楚、元稹。

首先应该会想起的就是韩愈。按照一般共识,贾岛是于元和七年春在洛阳与韩愈相会的。那个有名的推敲典故,讲的就是这次相会的故事。韩愈劝说曾为佛僧的贾岛还俗,贾岛则听从了韩愈的忠告而成了一名“儒家”[18],并留在长安立志应试科举。韩愈似乎是从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都给予贾岛以援助;还在贾岛病卧期间,将慰问信与“身上衣”“瓯中物”一同送给贾岛。而对其深情厚谊,贾岛则留有一首还礼之诗。

卧疾走笔酬韩愈书问

贾岛

一卧三四旬,数书惟独君。

愿为出海月,不作归山云。

身上衣蒙与,瓯中物亦分。

欲知强健否,病鹤未离群。

(大意)我生病已有月余,而几次来信询问的只有先生您啊。我自己想成为海上升起的明月,而绝不像归山的云彩那样,不想落败后从世间隐藏起来。先生您担心我身上穿的衣服、锅里煮的食物,还都给我送上门来。您询问我病好了没有,我只能这样回答您:为了不离群失散,我这个抱病之鹤一定会拼命支撑下去的。

两人亲密的关系其后也一直持续着,直至韩愈去世为止。长庆四年秋,贾岛与张籍一起赴黄子陂城南庄,拜访了正在养病的韩愈,三人还共同乘船在南溪游玩。而韩愈的辞世则是在其年的十二月。

然而就这首诗中的“太守”而言,韩愈的可能性就很低了。这里的长庆三年前后,韩愈并未任太守之职[19]。而按照以最高官场履历来称呼对方的惯例,韩愈的官阶应为左迁潮州之前的刑部侍郎,而非太守。

(2)令狐楚

贾岛寄赠令狐楚的诗全部共有五首传世。贾岛于开成二年(837)赴任遂州长江县主簿之际,令狐楚担心其在任地的生活而送给贾岛九身衣服(贾岛《谢令狐相公赐衣九事》)。贾岛依赖着令狐楚,而令狐楚则关心着贾岛的生活[20]

贾岛干谒令狐楚的时间是在令狐楚作为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而在任汴州之际。

根据作于大和二年(828)的《寄令狐相公》一诗,贾岛曾在创作此诗的数年以前,造访过当年令狐楚在任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时的汴州。诗中记有此事,这里引用中段的八句。

偃苗方灭裂,成器待陶钧。

困阪思回顾,迷邦辄问津。

数行望外札,绝句握中珍。

是日荣游汴,当时怯往陈。

(大意)只是想着拔苗助长的话,苗就会被拔断。制作陶器时,恰当的辘轳(知己)就很必要。爬坡时很辛苦,就会往后看;旅行时迷失了方向,就要不知所措地询问渡口的所在。而我现在正处于那样的状态中,却收到了先生您寄来的数行书信,其中先生所写的绝句,现已成为我的宝物。那一日能拜访先生所在的汴州我非常高兴。然而我的内心(现在在这汴州之地,也要被先生所抛弃)恐怕如同孔子在陈国陷入断粮而走投无路的状态那样,也非常不安[21]

这里附加一句,如果令狐楚唐突地给无位无官的贾岛寄来访问汴州的邀请信(“数行望外札”),那将是不可思议的。而事实上是贾岛事前已给令狐楚献上了诗文以求干谒,对此令狐楚才写了回信,这样考虑才是自然的。

令狐楚作为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而在任汴州的期间是长庆四年(824)九月至大和二年(828)十月为止前后共计四年时间,贾岛拜访令狐楚并投刺也就是在这个时期。而由于韩愈于长庆四年辞世,正像填补一个知己的空白那样,贾岛面前就出现了这位令狐楚。

将视点限定于贾岛移居原东居与令狐楚是否有关这一问题上,先来确认一下贾岛与令狐楚结识的经过。

①长庆四年九月,并不是令狐楚到任汴州刺史的时间,而是朝廷辞令交付的时间。因此其到任可能会是在冬季的十月以后。贾岛赴汴州拜访令狐楚是在上述时间以后。②而且贾岛至长庆四年晚秋为止因其在原东居与张籍王建二人唱和诗歌,为此他就必须在汴州干谒令狐楚之后再踏破一千二百八十里路(《元和郡县志·汴州》八)赶回到长安。因此,只要将贾岛与令狐楚在汴州的初次结识视为前提的话,那么贾岛诗中所见的“太守”,也就根本没有可能是指汴州刺史令狐楚。

(3)元稹

诗中的“太守”既非韩愈也非令狐楚,那么进一步应该讨论的人物就是元稹。

贾岛元和十四年(819)向元稹祈求着进士及第而前行干谒。此事在次年贾岛呈送给元稹的下面这首诗中就能找到证据。

投元郎中

贾岛

心在潇湘归未期,卷中多是得名诗。

高台聊望清秋色,片水难留白鹭鸶。

省宿有时闻急雨,朝回尽日伴禅师。

旧文去岁曾将献,蒙与人来说始知。

(大意)即使心被美丽的潇湘景色所吸引,对于繁忙的您来说也没有计划要回去吧。诗卷中所写满的尽是获得好评的诗歌。您登上高台,眺望着清爽的秋景;然而目之所及的小水潭中,是留不住白鹭的。(您能留在长安也是很困难的)。您在尚书省值班的话,时常也会听到急促的雨声吧;而您退朝的话,也是会整日带着禅师离开这尘俗的世界的。我的旧作去年已经给您呈献过了,而承蒙您已将我的诗作大力宣传开来,使得大家都来告诉我这件事,实在令我感激不尽。

这首诗的创作,诗题中记有元稹为郎中(=祠部郎中)[22],且诗中有“清秋”一语,即可确定为元和十五年秋。而诗中有“旧文去岁曾将献”,以此为根据,可判明贾岛去年已将自己的旧作诗卷呈递给了元稹。

贾岛向元稹接近并非仅限于这两次,其后还在继续。长庆元年春,贾岛还作有《赠翰林》一诗。而翰林则指的是时任翰林学士的元稹(在任时间为长庆元年二月至同年十一月)。

赠翰林

贾岛

清重无过知内制,从前礼绝外庭人。

看花在处多随驾,召宴无时不及身。

马自赐来骑觉稳,诗缘见彻语长新。

应怜独向名场苦,曾十余年浪过春。

(大意)在清要这一点上,官职中是没有能超出您翰林学士的。就以往的评价来说,您在朝臣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在池苑赏花时,您身边总簇拥着大量的随驾;而陛下赏赐酒宴时,每次都会召您入宫一同饮酒。您乘坐着陛下赏赐的御马,看着骑得又稳又快;您的诗文因见识卓越而措辞总是新颖非常。虽然如此,但对我来说,科举考试却让人历尽了千辛万苦,白白虚度了这十年的春光。

由末句的“过春”可知这首是晚春时分所作的诗歌。上面一首《投元郎中》乃去年秋季即迫近科举考试之际所作;而这首诗乃紧接着科举落第之后所作。“应怜独向名场苦,曾十余年浪过春”所说的是,科举以落第收场的痛悔之情,也只能向可以依靠的元稹等人倾诉。贾岛元和七年秋,将其生活据点转移到长安之后,才开始真正进入了举子的备考生涯。这首诗所作的长庆元年,正好是他参加科举考试的第十个年头。

而元稹则受到皇帝穆宗的宠幸,是当时足以震撼政界的一大实力派人物。贾岛对于这样身处高位的元稹,已可确认的就上书了三次,即元和十四、十五年秋,以及长庆元年春等连续三次的呈递陈情诗文;尽管贾岛也自认为这绝对可谓是千载一遇的大好机遇,但是其结果却并没有带来预期的好消息,这就让人想象得出贾岛该是何等的沮丧啊。

可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即此时的元稹是否会是贾岛长庆三年前后诗中所谓的“太守”呢?先将元稹当时的官场履历简单整理如下。

元和十四年(819):冬,由通州司马以膳部员外郎身份召还归京。

元和十五年:五月,调任为祠部郎中、知制诰。

长庆元年(821):二月,调任为翰林承旨学士、中书舍人。

十月,由于裴度的弹劾而被调任为工部侍郎。

长庆二年:二月,在任工部侍郎的同时兼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

六月,被转出京城调任为同州刺史。

长庆三年:八月,越州刺史,兼任御史大夫、浙东观察使。

十月,越州刺史到任。

贾岛前往干谒之际(元和十四年至长庆元年)的元稹,刚刚结束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地方官外放时代而复归京官(膳部员外郎),更晋升为宰相(同平章事),正处于官场累进升迁的发迹过程之中。可是逐渐与宰相裴度之间争执激化,而被转出外任。其后,元稹转任为越州刺史、浙东观察使而赴任会稽(浙江省绍兴),途中与在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重逢。而元稹其后就再也没能复归京官。

贾岛与张籍、王建唱和而所作的这首七言律诗,是在长庆三年前后的晚秋时分。若为长庆二年秋季的话,元稹正值同州刺史任上。若是长庆三年秋季以后的话,元稹则转任为越州刺史。即当时的元稹就是现任刺史之中,正与诗中所言“太守”这一条件相符。

这里还要再追加一则资料,可供推测诗中被称为“太守”的人物即为元稹。值得关注的是,张籍在《赠贾岛》诗的尾联有“姓名未上登科记,身屈惟应内史知”这一句。“内史”乃则天武后听政时期由中书令改称而来,也是对宰相的称呼。

武德三年(620),改内书省曰中书省,内书令曰中书令。龙朔元年(661),改中书省曰西台,中书令曰右相。光宅元年(684),改中书省曰凤阁,中书令曰内史。开元元年(713),改中书省曰紫微省,中书令曰紫微令。天宝元年(742)曰右相,至大历五年(770),紫微侍郎乃复为中书侍郎。(《新唐书》卷四十七,百官二“中书省”)

元稹于长庆二年二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就任(同年六月转出为同州刺史),因此是能够以其最高官阶的“内史”来称呼元稹的。

而且由“内史=元稹”这样的解释图式就可知,这首张籍诗中的第四句“秋卷装成寄与谁”的意思也就明朗化了。所谓“秋卷”是指科举落第者,整理好落第后(春至夏)创作的诗文,秋季再呈现给有实力的官员,即所谓投卷。而且即使贾岛想再一次要将秋卷投给元稹,但是元稹已经转任为地方官(长庆二年秋:同州刺史。长庆三年秋以后:越州刺史)而转出了京城。张籍此句即言贾岛投卷无门、秋卷也无法投递之事。

由于张籍《赠贾岛》的“内史”可能指的就是元稹,因此,与贾岛的唱和诗《酬张籍王建》之间的关系也就得以了解了。即这两首之间,张籍以称为“内史”而提出的问题,在贾岛那里是以“太守”来承接的这样一种呼应关系。——贾岛科举落第处于郁不得志之中,这在政权中枢中谁都清楚的那位“内史”,如今变成“太守”而在支援贾岛原东居的生活,这样的解释是行得通的。

(4)再回到韩愈

张籍的《赠贾岛》诗中有“姓名未上登科记,身屈惟应内史知”;而贾岛的《酬张籍王建》中有“疏林荒宅古坡前,久住还因太守怜”;两首诗中的“内史”与“太守”指的应是同一人物。而一个人兼有两方,且作为与贾岛有直接关系的人物,这样就能找到元稹门上了。

这里要再度有必要考虑一下韩愈的可能性。正如既已确认的那样,称呼韩愈为“太守”的必然性是不具备的。的确元和十四年韩愈为潮州刺史,同年又调近到袁州刺史,但是,长庆三年前后,韩愈业已离开了刺史之职,如果以官场履历中按照最高官阶来称呼的习惯的话,韩愈被左迁潮州刺史之前为刑部侍郎,却并非太守。

但是还是让我们将张籍与贾岛的关联诗句再重新看一遍吧。

张籍的“姓名未上登科记,身屈惟应内史知”,也适合于元稹的情况。要说理由那是因为贾岛可以确认的就有元和十四年和十五年秋以及长庆元年春连续三次、为图应试方便而向元稹呈递了陈情。可是就贾岛的“疏林荒宅古坡前,久住还因太守怜”而言,事情稍有变化。在“古坡(乐游原)前的疏林中的荒宅”的原东居“久住”就这样一直住下去,是承蒙了太守的照顾。——这就显示出太守的援助是从移居原东居的时间点开始的。贾岛搬入原东居的时间是在元和十四年春季时分,其时元稹尚任通州司马。而元稹由通州司马以膳部员外郎被召回长安的时间是其年冬季。在太守是元稹说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反而就不容易被解决了。

这里要再度考察一下“内史”与“太守”这两个官职。在元稹的情况下,“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内史”,“同州刺史、越州刺史=太守”是这样将两个官职分开来配属的。要是同一人物,这里也就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对于作为官名的“内史”而言,在隋代“指中书令(宰相)”以前[23],还有比其更古老的用法。

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前155),分置左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京兆尹。(《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

京兆河南太原等府。三府牧各一员。尹各一员。(从三品。京城牧,秦曰内史,汉曰尹,后代因之)(《旧唐书》四十四“职官三”)

内史本来是担任京师行政的官职,西汉汉武帝时代被改称为京兆尹。而那种认识也被继承到唐代,《旧唐书》中这样说明:就京城的长官而言,秦称之为“内史”,汉称之为“尹”,后世亦从此说。

张籍等的唱和诗作于长庆三年(或前后一年),如果关注一下此时的韩愈就可知,时任吏部侍郎的韩愈于长庆三年六月六日调任京兆尹兼任御史大夫,十月二十日又复归了吏部侍郎。长庆三年秋韩愈的确在任京兆尹。就张籍诗的“内史”而言,这里并没有问题。

那么就贾岛诗中所见的“太守”而言,韩愈是否适合呢?的确仅仅按照唐代的标准用法来考虑的话,“太守=刺史”,韩愈的可能性就必须要排除掉。但是如果站在“京兆尹”又被称为“内史”的历史性用法立场上的话,“内史”与“太守”是可以互相置换的。

郡皆置太守。河南郡京师所在,则曰尹。诸王国,以内史掌太守之任。(《晋书》卷二十四《职官》)

郡置太守,河南郡因其为京师所在地而称之为“尹”。诸王之国中设“内史”而行太守之职。——这里说明了太守、尹、内史三者区别使用的方法。郡即太守,京师中设置的特别郡称之为尹,诸王之国(王之领国)则称为内史。但是太守与内史之间似乎常常会引起混乱。

案《职官志》,诸王国以内史掌太守之任。然则王国内史得称太守,以其本太守职也。郡太守不得称内史,以其非王国,不得改太守本称也。本书内史太守往往歧出,其郡守误称内史者,宜一律改正。(吴士鉴·刘承干注《晋书校注》卷四《惠帝纪》注记)

《晋书》的职官志中“诸王之国内史掌太守之职。”即诸王之国的情况下,“内史”亦可称之为“太守”。原因是内史原本就履行的是太守的职务。但是郡之太守却不可称之为“内史”。原因是郡并非是诸王之国,故而太守本来的名称不可更改。但是《晋书》中“内史”与“太守”常常混乱。而关于郡之太守称之为“内史”,则一律应该加以修正。

这本《晋书校注》的注记部分可谓意味深长。本应被严密地区别使用的太守与内史,就其实际状态来看,所谓却被常常混用。另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六中,则有如下记载。

汉制,诸侯王国以相治民事,若郡有太守也。晋则以内史行太守事。国除为郡则称太守。然二名往往混淆,史家亦互称之。

汉代的制度中,诸侯王国中以“相”来治理民事,而与郡设太守同样。晋(的王国)中,“内史”履行了“太守”的职务。郡的情况下,称为“太守”。但是“内史”与“太守”的名称往往混淆,而史家也在混用。

也可以换个说法,即张籍“身屈惟应内史知”一句中所说的“内史”,贾岛完全有可能是以“久住还因太守怜”的“太守”之语与其相承接的,因为两者曾经常常被混用之故。

在“内史”与“太守”二者都共同指代韩愈的情况下[24],解释上会带来什么样的优越性呢?第一、二者的官名实际上都指的是韩愈的“京兆尹”。反之,在元稹的情况下,“内史”即宰相(中书门下平章事),“太守”即为州刺史(同州刺史、越州刺史),即指的是在不同的两个时间分别就任的两个官职,更为复杂一些。第二,韩愈的情况下,就移居原东居那一刻开始就获得的援助来说,比较容易说明。而在元稹的情况下,正如前文所述,在向他干谒之前,贾岛业已移居到原东居了。

为慎重起见,这里再附加两句。第一,贾岛搬家到原东居应是在元和十四年春季时分;但在此年初,韩愈因“论佛骨表”事件而被左迁潮州刺史。但是考虑到原东居住址的选定,以及移居费用的筹措等还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所以应该考虑到,在韩愈被左迁的正月之前,贾岛移居的各项手续就已经办完了。第二,韩愈左迁潮州之后又再次复归长安之际,贾岛为表示祝贺而向韩愈留有赠诗一首(前揭)。

涕流闻度瘴,病起贺还秦。

曾是令勤道,非惟恤在迍。

要说此时的贾岛在祝贺韩愈平安归来的这首诗中,为何却要唐突地向韩愈的恩义表示感谢?诗中说了:“过去先生曾勉励我要勤于科举之道,而不仅仅只是支援我穷困的生活啊”。贾岛从韩愈那里受到的恩义一定会是多种多样的。然而,如果其中就包含了移居原东居的援助的话,这首诗就应该具备更为充实的意象了。那是因为,贾岛向原东居搬家之际,韩愈并未得以见其移居过程,就急匆匆赶往潮州赴任去了。

张籍诗中的“内史”与贾岛诗中的“太守”所指代的人物,看来若非韩愈便是元稹。而论其可能性,则韩愈一方要更大一些。这就是本文所要开出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