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的悲剧

(二)文化的悲剧

在西美尔为代表的“新康德主义者”们看来,在“形式—内容”的意义上,资本主义“文明”(civilization)阴影下的文化危机,正缘于个体与对象之间“中介形式”的失效。资产阶级生活已完全受控于“货币—商品”的逻辑,后者虽产生于资产阶级自身的历史行动,但却逐渐成为不受资产阶级所掌控的、笼罩在整体生活之上的第二自然(Second Nature)。所谓第二自然,即黑格尔意义上的一种人造的自然。与第一自然一样,第二自然“只是作为被认可的无感觉的必然性的标识(embodiment of recognized but senseless necessities)才起决定作用,而它的真实实质是无法理解和无法洞察的”[18]。换言之,现代资产阶级在从生产到生活的所有领域中,都不断生成一种非人的法则(strict law)。对于这一法则,作为主体一方的人只能采取认识的态度,即直观(静观)(contemplation)的态度,从而彻底承认它的权威。这一法则可以在生活业已存在的各种习俗(convention)中得以窥见。按照卢卡奇的观点,第二自然既是人造之结构(manmade structure),又是对人而言的外在陌生对象,因此它已然成为主体与客体之间赋形(form-giving)上的障碍。对于主体而言,我们除了是康德理论理性意义上的认识主体外,还是超出于理论理性范围的寻求意义、设定目标(aim-setting)的行动主体,而“行动主体”所涉及的范围,在康德的“二律背反”的意义上,早已超出了理论理性的范畴,不再是直观的对象,而是另一个独立的、自主的领域。但在第二自然的世界中,外部世界无法如同传统社会那样,提供生活以目的和意义;而从行动的角度看,行动的能动者(agent)也难以在这一世界中找到提供支撑行动的质料(matter),第二自然僵硬的规律,使得任何发自主体的行动与自身的意志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在这一点上,西美尔甚至认为,已然不存在任何不同于“第一自然”的“第二自然”,人之行动领域已经被彻底地“自然化”,受制于自然铁律的宰制。

更为严峻的是,第二自然意义上的人造外部世界是一种渗透生活所有领域的外在规定性力量,即便是独立于生产领域的那一支撑人之灵魂高度的“文化”领域,也无法躲避来自前者的冲击。在生产领域内部所形成的“外在的异化的”力量,在生产领域之外表达为实证主义思潮的蔓延。面对这一实证思潮,无论是充满灵性高度的前资产阶级文化(基督教新教文化与贵族文化),还是继承以往文化资源的资产阶级“新文化”(如人文主义与理性启蒙主义),它们所拥有的社会调和能力都逐渐失效。而这也意味着,社会原有的基于文化传承与传统的习俗与信仰,逐步让位于由“货币—商品”主导的新秩序,人们的世界观将彻底走向庸俗化与拜物教的深渊。“主观文明”极力试图通过一系列的“后退式”的防御,来切断灵魂与实证领域所浸润的现代市场与工业世界之间的联系,从而找到灵魂挣脱第二自然世界束缚的属人的领域。但这一举措体现为一种文化的精英化趋势。但在这一过程中,文化精英们发现,他们构建的一切小众文化与精英艺术,都难以再现人之行动与创造的伟大高度。在横向的维度上,雅致的精英文化不仅脱离了大众的趣味,也因其与现实生活的疏离,逐渐失去了资产阶级自身的垂青;在纵向的维度上,试图远离社会现实和退返内心世界的过程中,创造了一种“文化的艺术的世界”,反而更为彰显了心灵与生活二者的矛盾。如西美尔所言,当下资产阶级文化的实际处境,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的悲剧”(tragedy of culture)[19],而这一悲剧感,也笼罩着整个德国知识界[20]。

借助西美尔的语言与概念,以及面对现代资产阶级文化的内在危机,青年卢卡奇逐渐在自己的文艺探索中,形成了一套属于自己的理论话语体系。在他早年的著作中,卢卡奇用“生活”(life)与“心灵(灵魂)”(soul)和“内容”(content)与“形式”(form)这两对概念来具体论述上述西美尔的“文化的悲剧”。依据马尔库什的解读,卢卡奇此处的“心灵(灵魂)”,被他自己定义为韦伯意义上的每一个个体的“天职”(vocation),它意味着最大化个体的意志力量、能力和“精神活动力”(physical energies)[21]。在心灵的意义上,人在与外部世界和他人的交往中成为自由发展的独立个体。相反,“生活”被卢卡奇理解为一种“由严酷的规范习俗(convention)和体制(institution)所构成的世界——而这个世界原本是由‘心灵’所构建的,但是不可避免地成为外在的强制性力量(第二自然)”[22]。于是,日常生活变成了与心灵相对的“非本真”(inauthentic)的生活。而与之相对,“形式”在这一语境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将由“灵魂”出发,再次寻找代表着灵魂高度的,即符合人的并属人的“本真性”生活。因此,形式被进一步理解为“对生活最高的评判”(the highest judge of life)[23],人借助于形式,能在无秩序的生活中以其自身的“先天形式”为评价尺度,来安置人与对象,乃至人与自身和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由之也在总体上重建万物的价值维度和人与人之间的伦理(以及政治)体系。在祛魅后的现代社会,宗教已不再承担原先这一“文化”功能。于是,卢卡奇和他的同时代的思想家们将目光投向了另一种重新建立伦理性的力量——艺术。然而,与同时期思想家所不同的是,之后逐渐接受黑格尔思想的卢卡奇已然意识到了其他新康德主义者对艺术理解的局限性。我们将从艺术问题出发,展开卢卡奇对“形式与内容”(或者“形式与生活”)的讨论。这一讨论的核心,正是卢卡奇悲剧问题背后更为基础的问题——艺术的独立性(the autonomy of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