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起点——对总体感性化的模仿
艺术的形式,作为一种追求美与和谐的感性形式,在意识的发展中要先于理智化的哲学,成为最先表现总体性的形式。这一总体的艺术形式,在黑格尔精神哲学与历史哲学的意义上,构成了古希腊经典型艺术最原初的起源。为了消融在“绝对者”中的精神与对象间的差异,希腊古典艺术将精神提升为更高意义上的整体,即自然与人统一的实体。而在这一实体的另一端,希腊艺术也维持着精神自身的独立性。借此,艺术一方面将“自然化成理想”,在另一方面又使得精神能“通过自然而且在自然中表现出来”[17]。
在古希腊世界的黄金时期,生活对身处于其中的人而言,拥有一种可感的总体性。生活的内在意义——人所追求的秩序、规则、行动的目标与方向,都内嵌在了周遭的经验世界之中。这一经验世界,就是古希腊人的民族生活或伦理生活,而后者的规范性,则效法于自然的有机统一性,并表现为一种和谐的、美的形式。在古希腊的自然宗教中,原先在“象征宗教”中的自然的崇拜物(日月星辰),被替换为了人的形象,而这意味着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不再是前者对后者的恐惧,而是前后两者的统一。这表现在外在自然已经变成了人实现自身目的的中介与手段。在黑格尔看来,“人从自然中所取得的满足的手段以及这种满足的性质”是人对自然加以改造后的每一件造物,“每一件必然使人感到其中有他的全部聪明才智,都有他自己”,因此“没有哪一件对人只是一种死板的手段”[18]。在对自然的这一互动关系中,人获得一种“在家”(feel at home)的舒适感。
第二,自然对人的满足和人在自然中获得对自身能力的确证所构成了新的关系,都表明人类精神已将自然本身理解为“理想”,将其视为一种达到了精神高度的有机整体。因此,古希腊伦理社会也依循自然世界的有机性,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追求一种有机统一的联系。在这一条件下,心灵与外在的自然世界,以及以此为原则的伦理世界之间,就存在着一种平行对应的关系。在这一平行的对应中,代表精神一方的艺术,可以凭借最为简单的“复制”(copy)的方式,将自然界以及以自然界为典范的城邦伦理生活,一同作为自己的艺术创作对象。这一艺术的“复制”或“模仿”有两重意义。一方面,它将自然世界的运行规则等同于心灵与人的生活的意义和法则;另一方面,这一模仿本身也正是上述所说的“自然的理想化”,即代表个体意义上的“精神内化为自然”的过程。所以,在古希腊的艺术世界中,卢卡奇意义上的“心灵”,成功地从外在的世界中找到了自己的同类物,继而也在与世界和他人(伦理世界)的互动中实现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