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饰物的佩戴原则

2.4.1 饰物的佩戴原则

饰物,亦称首饰、饰品,人们在穿着打扮时所使用的装饰物,在服饰中起到烘托主题和画龙点睛的作用。饰物包括以实用性为主的帽子、包、鞋子、眼镜等,以装饰性为主的领带、项链、耳环、手镯等。在社交场合,饰物不仅体现佩戴者的喜好、知识、修养和审美情调等,而且还能暗示佩戴者的身份、地位、财富和婚姻状况等(图2.11)。

图2.11

1)符合身份

在正常情况下,依据一个人所佩戴的饰物,大致便可对其所处的实际社会地位有所了解。这就要求在佩戴饰物时,先对自己进行角色定位。得体的配饰,在于既美观又不过分张扬,既稳重又不显凌乱,由此达到锦上添花、提升气质的效果。

2)以少为佳

佩戴饰物品种、数量,并非越多越好,这样可能会直接破坏饰物的装饰效果,不但没有增加美感,反而让人眼花缭乱,怀疑审美情调,还会给人“炫耀”之嫌。一般来讲,饰物不应超过3件,同一种类的饰物不应超过两件。如果同时佩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饰物,尽量讲究同质、同色。

【小贴士】

像时装一样,饰品也有它自己的季节性。春夏可戴轻巧精致的饰品,以配合轻柔的衣裙。饰品佩戴应扬长避短,比如:耳部轮廓不太好看的,不要戴过于夸张的耳坠;手指欠修长丰润的,不要戴大宝石或珍珠镶的戒指;脖子较短的人,可以佩戴细长的项链,这样才会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