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的内涵与性质
翻译是语际交流过程中沟通不同语言的桥梁,是在准确(信),通顺(达),优美(雅)的基础上,把一种语言信息转变成另一种语言信息的行为。翻译是将一种相对陌生的表达方式,转换成相对熟悉的表达方式的过程。作为人类最早从事的智力活动之一,翻译在人类历史上已经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在中国,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明确的翻译活动和翻译官职的记载;在西方国家,“翻译史在公元前3世纪就揭开了它的第一页”。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语言的翻译几乎和语言本身一样古老。
(一)翻译的定义与外延
1.翻译的定义
翻译是一种语言活动,而语言又是文化的载体,翻译在发生时又是某一社会语境的交际过程,因此翻译的外部要素又涵盖文化和交际的层面。汉语“翻译”和英语“translation”一词都具有多义性,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不同的指向。汉语“翻译”一词:第一可以表示一种活动,表示进行翻译的过程,如“她在搞翻译”;第二可以表示这种翻译活动的结果,即译文,如“我很喜欢这篇文章的翻译”;第三表示一个抽象概念,如“我们选修了翻译理论与实践这门课”;第四表示翻译活动的主体,即翻译者,如“她当了两年翻译”。同样,英语“translation”这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下也具有不同的内涵。
从传统的语言学角度谈翻译,翻译是“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在保留意义的情况下从一种语言转变成另一种语言”。这样的翻译定义简要确切、通俗易懂,但是它只涉及语言的翻译,对非言语符号系统却避而不谈。随着现代语言学的发展,基于索绪尔的语言理论,即把语言区分为语言(语言体系)和言语(语言的实际运用),学者们逐渐注意到语言和言语的区别。
英国翻译学界的伦敦语言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卡特福德对翻译定义的解释是:“把一种语言(源发语)的文本材料替换成另一种语言(目的语)中对等的文本材料。”另一代表人物巴尔胡达罗夫提出:“翻译是把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即话语),在保持内容方面也就是意义不变的情况下,改变为另外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的过程。”
我国资深翻译理论家张今认为:“翻译是两个语言社会之间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它的目的是要促进本语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进步,它的任务是要把原作中包含的现实世界的逻辑映象或艺术映象,完好无损地从一种语言中移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
我国翻译家孙致礼认为:“翻译是把一种语言表达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传达出来,以达到沟通思想情感、传播文化知识、促进社会文明,特别是推动译语文化兴旺昌盛的目的。”
我国翻译家张培基认为:“翻译是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维内容准确而整体地重新表达出来的语言活动。”
在现代语言学派理论的指导下,译者在实践中把翻译和语义、语法作用的分析紧密结合起来,力求产生一种与原文语义对等的译文,并立足于具体的,产生于特定场合的、特定时期的文本材料基础上进行翻译。翻译的本质属性涉及的主体要素包括作者、译者、读者三者之间以及源语、译语两语之间的关系。
2.翻译的外延
语言学理论者和符号学理论者从语言内部结构以及其内部构成规律来定义翻译,缺少对语言系统外部的关注,忽略了许多与翻译相关的要素,如政治因素、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信息交流与传播等,影响了翻译理论的实践指导意义。
翻译是一种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下发生的言语活动,而不是在一个真空的、不受任何外界干扰与影响的环境中进行的纯粹的语言活动。在翻译活动中,有许多因素影响、制约着这一语言活动,继而影响并决定着其担负的信息交流与传播的任务是否完成,交际活动是否成功。因此,在研究语言内部的结构性与规律性的同时,也必须研究翻译所涉及的其他外部语言因素对其的影响。
翻译的本质特征是意义传达活动,即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蕴含的思想内容完整、准确地重新表达出来。从表面上看,翻译似乎仅仅是语言层面上的事情,但实际上译者的翻译过程更是文化信息传递的过程,因为语言既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文化的符号,其使用方式和表达内容都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语言受文化的影响和制约。从文化的角度探讨翻译,翻译便是“译者将一种语言文字所蕴含的意思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述出来的文化活动”。翻译理论者们肯定文化在翻译中的地位,同时强调文化对翻译的制约作用,把翻译看作宏观的文化转换。在翻译文本时,译者不但要以正确的形式尽量完整地传达出准确的语义,还应了解源语和接受语的文化,因为许多事物在一种文化中存在,对另一种文化而言可能是缺失或是迥异。因此,翻译活动本身就涉及一个文化问题,涉及两种文化的对比研究和互动关系。
(二)翻译的性质
人们对翻译的性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现象到本质、由低一级的本质到高一级的本质的历史发展过程。人们首先认识到的是翻译过程中语言外壳的变易。如《翻译名义集(卷一)》中说:“夫翻译者,谓翻梵天之语,转成汉地之言。音虽似别,义则大同。”中国现代文学家朱自清先生也说:“我是中国人,我现在所说的译,就是拿外国文翻译成中国文。”此后,人们慢慢认识到,语言外壳的变易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原作内容的传译。于是,人们根据自己对原作内容的不同理解(意义、意思、思想、意味、概念、内涵、精神、味道、情调、意趣、神韵、风格等),提出各种各样的定义,说明人们对翻译的性质的认识不断加深。
林汉达说:“我们可以说,翻译只有两种:一种是正确的翻译;一种是错误的翻译。什么叫作正确的翻译呢?就是尽可能地按照中国语文的习惯,忠实地表达原文中所有的意义。”[1]
徐永说:“翻译是译者用一种语言(归宿语言)来表达原作者用另一种语言(出发语言)表达的思想。”
金岳霖说:“翻译大致说来有两种,一种是译意,另一种是译味。这里所谓译味,是把句子所有的各种情感上的意味,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示出来;而所谓译意,就是把字句意念上的意义,用不同种的语言文字表示出来。”
瞿秋白说:“翻译应当把原文的本意,完全正确地介绍给中国读者,使中国读者所得到的概念等于英、俄、日、德、法……读者从原文得来的概念……”
茅盾说:“‘直译’的意义就是不要歪曲了原作的面目,要能表达原作的精神。”
王以铸说:“好的翻译绝不是把原文的一字一句硬搬过来,而主要的是要传达原文的神韵。”
郑振铎说:“除了忠实地翻译原作的意义外,一种对于原文的著作风格与态度的同化,在译文里也是很必要的。能够办到这一层,这个翻译,才能算是好而且完全的。”
以上都是根据翻译实践经验提出来的,因而大体上也是正确的。但是这些定义都是常识性的、经验性的定义,并不是真正科学的定义。后来,人们又认识到原作的内容同原作的形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又有一些翻译理论家尝试从这个角度给翻译下定义。例如苏联文艺学派翻译理论家索伯列夫说:“翻译的目的就是把一种语言中的内容和形式移植到另一种语言中去。”这个定义,严格来说是不科学的。因为在原作的形式中就包含有语言因素,而一种语言是不可能移植到另一种语言中去的。苏联语言学派翻译理论家费道罗夫给翻译所下的定义,要比索伯列夫的定义周密一些。费道罗夫的定义是:“翻译就是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在内容和形式不可分割的统一中所有已表达出来的东西,准确而完全地表达出来。”
随着现代语言学的发展,人们对翻译的性质又有了深入一步的认识。人们认识到,翻译首先是一种言语活动,一种交际活动。翻译不但与语言有关,而且也和交际环境及言语活动参与者的实践经验与知识结构有密切关系。苏联翻译理论家巴尔胡达罗夫认为:“翻译是把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在保持内容方面也就是意义不变的情况下,改变为另外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的过程。”他认识到翻译理论不可能建立在纯语言学的基础之上,还必须考虑到各种非语言的因素。这一观点的优点在于,它认识到翻译是一种言语活动、交际活动;缺点在于没有认识到翻译还是一种思维活动,即一种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交织在一起的活动。当代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把信息论引入翻译理论,他认为翻译过程就是信息语言代码的转换过程,使人们对翻译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翻译是传输信息的过程,而不只是传输意义的过程,而且,奈达提出了防止信息失真和信息中断的方法。但是他的理论也有一个根本性的、不可克服的缺陷——信息是功能的属性,信息论缺乏深刻的历史(社会)感。因此,一旦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特别是复杂而又微妙的文学现象,他的理论就显得无能为力了。再进一步,人们才对翻译活动的社会历史内容有所认识。例如蓝峰指出:“究其本质,(翻译)仍不外乎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它包含着个体与群体双重性质的内容。作为个体活动,在每一次具体的翻译实践中,翻译主体(即译者)决定着翻译工作方法,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翻译对象的取舍……作为具有群体性质的社会活动,翻译是双向文化交流的主要物化形式,是某一语言文化群体在改造环境和自身时借助外力的实践运动……同其他形式的文化交流一样,翻译具有强烈的功利性和目的性,也就是鲁迅说的‘拿来主义’。”[2]
这些见解都给人很大启发。因此,只有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对翻译的性质给予科学的说明。虽然翻译表面上是译者个人的活动,但是译者对于翻译材料、翻译方法及翻译标准的选择却不能不受着他所属的社会集团的要求和愿望的制约。如果译者属于进步的社会集团,他的翻译活动就反映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方向;如果他属于没落的社会集团,他的翻译活动就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方向背道而驰。
总之,翻译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群体的普遍制约性和个体的高度自主性的对立统一。至于作为个体活动的翻译的性质,也需要用列宁的反映论来加以阐释。按照列宁的反映论,原作乃是作者对现实世界的逻辑反映或艺术反映;翻译则是把原作中包含的现实世界的逻辑映象或艺术映象进行再认识再反映。有人用摄影艺术来比喻创作和翻译,创作是直接取景拍照,翻译则是翻拍。这种比喻有一定道理。但是,不论创作还是翻译,都要经过人的头脑,都不像摄影艺术那样死板。原作中包含的现实世界的逻辑映象或艺术映象,乃是原作者根据一定世界观对现实世界的反映,其中不但包含着现实世界的映象,而且包含着原作者对现实世界的理解和评价,即原作者作为社会人和科学家(艺术家)的面貌。而在译文中重新反映出来的现实世界的逻辑映象或艺术映象,不但包含着原作中的现实世界映象以及原作者的面貌,而且还包含着译者按照自己的世界观对前两者的理解和评价,即译者作为社会人和科学家(艺术家)的面貌。因此,从反映论角度来看,翻译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现象。
翻译是两个语言社会之间的交际过程和交际工具,它的目的是要促进本语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或)文化进步,它的任务是要把原作中包含的现实世界的逻辑映象或艺术映象,完好无损地从一种语言中移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要把现实世界的逻辑映象或艺术映象从一种语言中移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并不像把酒从旧瓶移注到新瓶中去那样简单。这是因为,包含在原作中的现实世界映象是在它的天然的语言土壤中物质化和客观化了的,同它的表现材料须臾不可分离,正像画同画布和颜料须臾不可分离一样。因此,要把这种现实世界映象移注到另一种语言中去,就必须使这种映象重新反映在译者的头脑中,然后再在另一种语言中重新物质化和客观化。而这另一种语言却不是这种映象的天然土壤,因而移植过程就不能不充满着矛盾和困难。这些矛盾和困难是由五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1)一种文化和另一种文化之间有一定距离;(2)一种语言和另一种语言之间有一定距离;(3)译者对原作的理解和原作的本意之间有一定距离;(4)译者的表达能力和译者对原作的理解之间有一定距离;(5)译者的气质和创作个性同原作者的气质和创作个性之间有一定距离。因此,作为个体活动,从绝对意义上讲,翻译不能不是一种歪曲事物本性的相当不自然的现象。但是,作为群体活动,从相对意义上讲,翻译又是一种十分自然的现象。因为,如果没有翻译这一交际工具,两个语言社会之间就难以实现任何重大的交际活动。从历史上看,翻译对世界历史的发展的确起过,而且至今还在起着巨大的作用。所以,翻译又是一种十分自然的现象。翻译之所以具有这种自然又不自然的特性,正是由于自然语言有一种奇特的矛盾特性:它既是人类交际的工具,又是阻碍人类交际的工具。